作者:凤鸣楚天
1858年(咸丰八年)九月十六日,顺天府尹衙门,一大群人黑压压地围在衙门门口。
这一天是顺天府乡试放榜的日子。当一众学子满怀紧张、焦急地在榜单上寻找自己名字的时候,他们意外地发现,一个奇人——平龄,竟然也中榜了,而且是第七名。
平龄是满洲旗人,也是一个资深京剧票友,兴致高昂的时候,还偶尔到戏院客串两把,能在戏院登台演出,可见平龄唱戏的水准已经到了专业级。
艺术水平高,就意味着平龄的文化水平不高、考试弄虚作假?并不是。学子们感到奇怪是“戏子亦中高魁矣”(戏子也能名列前茅?)。
大清是一个等级社会,戏子是这个社会中的下等人,下等人没资格参加科举考试——清朝规定:凡为人家奴、长随、娼妓、优伶、隶、卒、或八旗户下人本身及其子孙,均不得应考入仕。
平龄就是个戏子,他凭什么能参加考试并考第七名?
这里面肯定有黑幕,说不定有大佬参与其中,搞利益输送。
在清朝,顺天府管理京畿24州县,是首都地区最高行政机关,类似于今天的北京市。
这地方出个事,很容易成为全国性大新闻。
一时间,顺天府乡试上了热搜,舆论哗然。
舆论发酵20天后,大众的注意力仍然没有被其他八卦事件转移,士子们仍在等一个说法。
十月初七,一个叫孟传金的御史终于把事情上达天听了。
咸丰皇帝(剧照)
孟传金给咸丰帝写了一封奏疏,说顺天府乡试有很多舞弊现象,他还特别提到了平龄,说平龄在考场内写的墨卷,与誊抄后供考官评阅的朱卷有出入,多处不一致(为防止阅卷人认出考生的笔迹,考生的卷子都得糊住名字,由专门的人重新用红笔按原样誊抄一份,供阅卷人评阅),此事引起了极大的议论和质疑,建议皇帝派人彻查。
一、
为什么外面“物议沸腾”,而咸丰帝却不知呢?
大清内忧外患,太平天国席卷半壁江山,第二次鸦片战争也正在进行中,英法联军几次进犯大沽口,俄国人也在东北搞事情,咸丰焦头烂额,关注不到这些“小事”。
此时,清朝官僚系统已经烂透了,官员因循萎卸,大家都在搞钱混日子,科举系统中的潜规则,大家心知肚明,并且好多人都是既得利益者,挑破了对谁都没好处。
至于舆论,可能过两天就过去了,大家谁也没有在意。
然而,还是有一些较真的人,挺身而出,撕开了黑幕的一角。
看过孟传金的奏疏后,咸丰震怒了。
自咸丰即位以来,大清迎来了多事之秋,国势江河日下。
年轻的皇帝想励精图治,把大清搞好,怎奈官僚系统苟安倦怠,暮气沉沉。
制度方面解决是不可能的,道德说教更不可能,就只能靠刑罚。
此前,肃顺给咸丰开出的药方是:严禁令、重法纪、锄奸宄。
简单来说就是乱世用重典,以刚猛的严刑峻法,来治一治那些像泥鳅一样滑的官员,让他们振作起来,为大清效力。
天子脚下的顺天府,乡试出现了舞弊,可谓撞枪口上了。
当天,咸丰皇帝下发谕旨,命载垣、端华、全庆、陈孚恩四人组成专案组,负责调查顺天府乡试舞弊一案。
载垣是怡亲王(老十三的后代),端华是郑亲王(济尔哈朗),两人都是大清的铁帽子王,全庆是吏部尚书,陈孚恩是兵部尚书,两个都是从一品。级别如此之高,就差皇帝亲自挂帅了。
就在咸丰派出专案组的第二天,主持顺天府乡试的主考官柏葰,请求面见咸丰皇帝,但被皇帝拒绝,理由是:要相信法律,要相信公道,正常上班就行,不必单独见面,避嫌。
柏葰诗札
皇帝亲自关注了,还派出了如此高级别的专案组,案子很快就有了眉目。
面对专案组的严厉审讯,平龄承认自己曾登台演戏,但强调那只是客串,不是职业的,所以不属于戏子。但对于朱墨卷不一致这个关键问题,平龄却不肯交代。
平龄是举人,大清规定对举人不能刑讯逼供,不用刑又撬不开他的嘴。
无奈,专案组只得奏请咸丰皇帝革去平龄举人身份,然后用刑,却依然问不出个所以然。
据查,平龄的卷子问题很多,墨卷草稿不全,诗文病句太多,还有23处错字,而在朱卷上,有7处错别字被改了过来。
专案组又审讯负责阅卷的同考官邹石麟,邹石麟交代道:看到卷子上有很多错讹之处,以为是誊抄的人抄错了,就用私自带进来的红笔改了(同考官用蓝笔评阅考卷)。
至于为什么这样垃圾的卷子能中榜,专案组没深究。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平龄案只是一个序幕······
科考试卷
二、
咸丰皇帝深信,顺天府乡试作弊的远不止平龄一人。
十月二十四日,皇帝命载垣、端华连同刑部尚书赵光、翰林院编修郭嵩焘等人,在圆明园九卿朝房,磨勘复查所有中榜试卷。
这一查,发现50多份试卷存在舞弊嫌疑,最夸张的一份试卷竟然有300多处错别字。
案件的严重性大大超出了咸丰皇帝的估计,皇帝立即下令将主考官柏葰革职,听候传讯,将副主考官朱凤标、程庭桂解职,听候查办;还要求将所有涉案官员揪出来,然后交给吏部列出处理意见,恭呈御览。
柏葰不仅是此次顺天府乡试的主考官,他也是文渊阁大学士、军机大臣,位极人臣,朱凤标历任刑部、兵部、户部尚书,程庭桂是督察院左副都御史兼户部侍郎,都是位高权重的大佬。
皇帝要求有一个算一个,统统查出来,不怕把事情搞大。
然而,吏部的处理意见很轻描淡写:涉案考生或被革去功名,或停止参加会试,3名同考官革职,3名正副主考官革职并罚俸一年九个月。
自己处理自己,不就是自罚三杯么?
这么大的案子,都没个判刑的?由此可见大清的官僚系统堕落到了什么程度。
肃顺(剧照)
皇帝不满意,皇帝眼前的红人肃顺也不满意,二人以刚猛治国,没想到刚猛之力打在官僚系统身上,就像打在海绵上——好厉害的太极。
肃顺一直都在关注这个案子,案发之初,他就开始行动了。
通过自己的关系网,肃顺打听到了同考官浦安与考生罗鸿绎串通舞弊的消息,然后将消息交给了专案组的载垣和端华。载垣和端华,是肃顺一党的。
肃顺暗中煽风点火,一心想把案子搞大,这既是为了整肃朝廷纲纪,也是为了搞掉政敌——柏葰和肃顺不是一路人,二人有政见和权力冲突。
经过审讯,罗鸿绎全招了:
罗鸿绎是广东肇庆人,家里比较豪,花钱买了一个六品刑部主事的官,但是买的官没什么上升空间,于是就想参加乡试弄个举人头衔,这样就是科甲正途了,前程无量。
为此,罗鸿绎找到了同乡李鹤龄,李鹤龄是兵部主事,很有可能被选为这次顺天府乡试同考官,二人约定好了关节:罗鸿绎在试卷第一篇文末用“也夫”,第二篇文末“而已矣”,第三篇文末用“岂不惜哉”,诗的末尾用“帝泽”。阅卷时,在文末看到这些字眼,就知道是罗鸿绎的卷子。
这在当时是一种很普遍的作弊手段。考前,很多人会在将字眼写在条子上交给考官,条子上还会画圈圈,几圈代表考中后给几百两银子。
李鹤龄没有被选为同考官,但他将罗鸿绎托付给了自己的同年、顺天府乡试同考官浦安,浦安爽快答应了。
阅卷时,浦安果然发现了罗鸿绎的卷子,卷子答得很烂,但浦安还是将其推荐到了主考官手中。主考官审阅后,一致认为卷子水平不行,pass掉了。
浦安听说此事后,感到没法向李鹤龄交待,便委托主考官柏葰的仆人靳祥求情。
清朝规定,主考官在阅卷时可以带三名仆人,靳祥便是其中之一。
靳祥机灵有文化,办事能力强,跟了柏葰十几年,深受信任,更重要的是,他和浦安有交情。
浦安的推荐,加上靳祥的说情,终于动摇了柏葰,柏葰换下了第238名考生的卷子,换上了罗鸿绎的卷子。
一个寒窗苦读的学子,就这样被替掉了,一辈子有可能就被毁了,谁会关心呢?
事后,李鹤龄和浦安分别收到了罗鸿绎的200两和300两银子。
事情发展到现在,柏葰的问题不仅是失察的问题了,而是明目张胆替换卷子,性质变了。
三、
在审查柏葰案的时候,另一件案子也逐渐浮出了水面。
据浦安举报,副主考官程庭桂曾在考场中烧条子。
可能是受托人太多,程庭桂记不住那么多暗语,就把条子带进了考场,完事后才把条子烧了,不料走漏了风声,被浦安听见了。
咸丰皇帝立即下令将程庭桂革职,投入监狱受审。
程庭桂交代,条子是儿子程炳采替别人转递进来的,递送者有刑部右侍郎李清风之子李旦华、工部郎中潘曾莹之子潘祖同、湖南布政使潘铎之子潘敦俨、兵部尚书陈恩孚之子陈景彦等人。
然而,这些人递条子的人最终都没中举。
案件至此水落石出了,接下来就是怎么判的问题了。
其他人都好说,该判刑的判刑,该砍头的砍头。如何处理柏葰,让咸丰皇帝很纠结。
柏葰是蒙古正蓝旗人,道光六年的进士,为人操守正派,精明能干,办过很多贪腐大案。咸丰朝,柏葰仍然很受重用,被任命为军机大臣、翰林院掌院学士、户部尚书兼协办大学士。主持顺天府乡试后,柏葰由协办大学士升为文渊阁大学士,位居文官之首,门生故吏遍天下。
文渊阁
柏葰的问题是替换了试卷,但是他没拿钱,也不知道其中的关节,这事可大可小。
可大,是因为柏葰明知故犯,有负圣恩;可小,是因为柏葰犯的事遇上了法律空白,他这个问题比较特殊,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也没有案例可以参考——拿钱办事犯法,但柏葰没拿钱,也不知道事情背后的交通关节,他只是看在仆人的面子上,做了违规的事。
案情已经搞大了,大家都盯着这个事情,吏部的人也不敢像之前一样大事化小。
这一次,他们意见是从严从重处罚:虽然没有法律可以依据,但柏葰身为一品大员,对科场规矩很熟悉,却仍然接受嘱托,徇私舞弊,实在是咎由自取,建议比照”交通嘱托贿买关节“这一条,判处斩立决。
收到刑部的处理意见后,咸丰皇帝在勤政殿召集主要大臣,讨论柏葰案的最终处理意见。
咸丰皇帝询问大臣:柏葰有无屈抑(冤枉)?
之所以这么问,其实是想有人出来求个情。毕竟,柏葰是两朝老臣,一直勤勉谨慎,表现不错,虽然犯了罪,但罪不至死,朝廷培养个大臣也不容易。
令咸丰皇帝没有想到的是,在场的大臣全部沉默,没人站出来接话。
过了一会,肃顺站出来了,不过他不是来求情的,而是来补刀的。
肃顺说,科举取士,事关重大,要严格执法,刹住歪风邪气,柏葰罪无可恕,不正法不足以震慑在位的官员。
他这么一说,咸丰皇帝想保也保不住了。
纠结良久后,皇帝讲了一番话,大意是朝廷很重视科举,柏葰也深受皇恩,没想到他竟如此糊涂,替人撤换卷子,情有可原,法难宽宥,想到这里,我很伤心。那就按之前的处理意见办吧,斩立决!
四、
这个案件发生在戊午年,又称戊午科场大案。
戊午科场大案,与顺治十四年(1657年)的丁酉科场案,以及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辛卯科场案,并称为清朝三大科场案。
案件处理结果是:柏葰、李鹤龄、浦安、罗鸿绎、程炳采斩立决,程庭桂本应处死,但咸丰皇帝念及他年老,儿子又被判了死刑,法外开恩判处流放充军。
其他递条子的人,被革除功名职务,发往边疆充军(后花钱赎罪),他们的好爸爸因为失察,被降级处理。
总计,戊午科场案牵涉91人:5人被斩首,3人充军,7人被判充军后赎罪,7人被革职,16人降级调用,38人被罚俸一年,13人被革去举人功名或停止会试资格,2人死于狱中。
在清朝,科举舞弊是仅次于谋反的重罪,每一次科场大案,都是人头滚滚。
科考是入仕为官的源头,源头都浑浊了,还能指望官僚系统清澈?
时人评价戊午科场案,认为它扭转了道光以来的科举腐败风气,保证了之后三十年科举的相对公平公正。
看完右下角点个在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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