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有很多税种,但是主要核心绝对是增值税,尤其是执行营改增,取消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之后,增值税进一步扩大了管辖范围。可以说在现在的中国增值税独霸天下,堪称万税之王。
为什么政府这么喜欢增值税,那是因为增值税的特性决定的,中国向来喜欢间接税,不喜欢收取直接税,而间接税里面最容易收取的,就是增值税了。
中国收税其实很困难
在中国,税务局收税其实很困难,例如企业所得税,企业有太多的手段可以把企业做成亏损的,早年企业都有三套账,一套做成亏损给税务局看,一套做成盈利找银行贷款,一套真实的自己留着。
所以,如果按照企业上报的账本收税,那么收上来的税款就是零,你会发现中国所有企业全部亏损。有人说税务局可以去查账啊,查到账目造假重罚,这话说的就太轻巧了,你去查查账试试?这账哪有这么好查,抽光税务局的会计师又能查几本账,耗时耗力,而且很多支出是根本核实不了的。
所以,在中国,从来都是以票控税,而不是以账控税,尽量降低征税成本,如果你征了10亿的税,结果养了一堆会计,征税成本花了5个亿,那就搞笑了,这不能证明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能证明你无能。而与此同时,另外一个人领导税务局,花了1个亿的征税成本,征了7个亿,你说谁的政绩高?
而以票控税之后,只要你开了发票,你就有据可查,尤其是金税盘系统上线之后,所有的发票全国联网,开票方和接收方的任何操作均在系统留痕,有任何疑点立刻就会被发现,这就大幅度的降低了征税成本和难度。
很多人教条主义的认为,中国的税收应该等于税基×法定税率,但是实际上中国的税收等于税基×法定税率×征管效率。会计学的课本上教导我们,企业的每一笔支出,哪怕是去买一把椅子,都应该是对公账户打款入对方账户,然后收取对应发票,做到银行流水、发票和账本的三位一体互相对应。
如果真能做到这个程度,那征管效率就会是100%,所有的应收税款全部一个不落,但是不用想也知道,这种理想的情况肯定不是可能的,如果真这么严格,小微企业一夜全部死绝,哪怕是大企业,也不可能做到这么规范,只能说是相对规范一点。
我举个例子,在中国很多小摊小店,税务局根本不查账征收,也不按票征收,直接估一个定额出来,按这个定额征收之后,就算你缴税了。为什么这么做呢,因为小摊小店根本不记账也不开票,如果不定额征收,那就根本无法征税,如果你为了征税硬要他开票做账,不然就强制关门倒闭,那就和征税的初衷本末倒置了,那也是税务人员无能的表现。
增值税的强大
那么这里你会说,既然你以票控税,那么我就不开票不就行了,只要我不开票,你还能收我的税?这就要介绍一下增值税了。
增值税作为一个年轻的税种,于1954年首创于资本主义法国,在近半个世纪的历程中,它的迅速风靡全球,而中国改革开放后就引入了增值税,然后迅速的喜欢上了他。
增值税最大的好处,就是他是链条税、流转税,流转环节的多个链条互相稽查,导致征税异常的简单,我下面给大家举个例子。
面粉厂A销售了100万的面粉给面包厂B,那么面粉厂A需要缴纳增值税16%,先拿出16万元给税务局才能获得这100万的增值税票,B拿到了100万的票,才愿意打100万货款给A,这个发票叫增值税专用发票,是A的销项票,因为是销售所用
面包厂B把面粉做成面包之后,以200万元的价格卖给经销商,经销商C同样要求B开具200万的增值税票给他,这个时候B需要缴纳200*16%=32万给税务局,这也是销项票。但是这个时候,B拿着当初A开给他的100万增值税去税务局说这个是我们的成本,是进项。那么这100万就属于进项票,附带的16万税款,是可以抵扣的,所以B实际只需要缴纳16万税款就可以了。
这就是增值税里面“增值”二个字的含义,在你这个流通环节,你的货物增值了,你只需要缴纳增值部分的税款就可以了,这里每个环节增值了100万,所以每个环节只需要缴纳16万的税款,大家只负责自己增值的那一部分。
增值税最大的好处并不是征税清楚,只对增值部分收税,而是上下游链条的互相稽查,我们从上文的例子可以看到,每一个环节在对上游购货的时候,都会要求对方给他开增值税发票,否则不予打款。因为如果对方不开票的话,自己就少了进项票,而你的下游却依然会要求你给他开增值税发票,那么你就自己默默的承担了所有的税款。
所以你会坚决要求你的上游给你开增值税票,而你的上游会坚决要求他的上游给他开增值税票。我们做个假设,面粉那个例子,假设可以交易5轮,ABCDE,每轮增值100万,那么价格涨到了500万,大家全部都不开票,那么成功偷税漏税,所有人都不需要缴税。
但是假设在第四轮卡住了,D不想冒风险,要求C给他开具300万的发票,否则不会把300万的货款打给C,那C就傻眼了,一个人要承担300*16%=48万的税费,而如果C坚持要求B给他开票的话,C原本只需要承担16万的税费而已。
所以整个交易链条,只要有一个人不愿意冒这个风险,坚持要求开票,那么整个链条所有的税费都会被激活,一分钱都跑不掉,增值税永远只能转移,而不能被消灭。
正是因为增值税具备这个特性,所以税务局就轻松太多了,根本不用担心企业不开票,企业自查自纠,人人都是小税务员,税务局都无需上门催收,坐在税务大厅里等别人上门交钱开票就可以了,这个征税成本,简直是低到了极致。
增值税的不足
那么增值税是不是完美无瑕的税种呢,不是的,增值税有很多不足,最大的不足,就是他具备间接税的通病,那就是不够公平。
增值税最大的特点,就是税率固定,所有消费者最终承担的税负都是一样的,不管是你,还是马云,购买一台电脑,所承担的税负是一样多的。
你会纳闷了,这难道不是很公平的事情吗?不是的,这种所有人都税负一样的税种,我们称之为累退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特性是反过来的。
个人所得税的特征是,你收入越高,你承担的税负越重,而增值税的特性是,你的收入越高,增值税在你生活中的税负占比越轻,越是低收入群体,增值税占他们消费支出的比例越高。增值税的存在,不利于遏制贫富分化,所以说他“不公平”。而这种不公平,是间接税的通病,如果你要实现公平,那就只能推广直接税,以个人所得税为典型代表。
所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就提出过“要逐渐把间接税向直接税转移”,意思就是以后要减少增值税的比重,提高所得税的比重,其核心立意,就是要减少贫富分化。
个人所得税征收极度困难
但是在中国,国情特殊,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极度困难,在中国间接税还是比较好收的,但是直接税实在是太难收了。
中国财政收入以增值税为主,美国财政收入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美国联邦政府的收入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占据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3.6%,其中个人所得税占据33.1%。
很明显个人所得税在遏制贫富分化上面更有效,这种征税方案有效的遏制了美国的贫富分化,那为什么美国可以收个人所得税而中国不行呢。
那是因为,美国税务系统的电子化领先中国20年,信用社会和诚信精神远远高于我国,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大部分都是富人缴纳,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推行之后直接异化为工薪税,主要是中下层人员缴纳,富人全部是亏损,全都没有个人所得,也没有企业所得。
看到这里你会说中国的税务极其混乱,税务人员无能了,放任富人逃税。其实中国的税务体系已经进步太多了,我给你们讲一个小故事。
时间拨回到20年前,当时各地的征税工作完全依赖地方税务局,所以地方税务局的权利其实是很大的,当时税法规定,如果企业纳税有困难,税务机关可以酌情予以减免,这个酌情自由裁量权就太大了,减多少,免多少,什么时候减,什么时候免,全是地方税务局自己决定。
而那个时候中国的税务还没有电子化全国联网,地方各管各的,那个时候有一个生意就是倒腾增值税票,因为国家规定出口企业可以出口退税,国家退还17%的增值税。
这一下就有人钻空子了,去全国各地到处开增值税发票然后卖给出口企业退税,由于各地税务系统没有联通,谁开出去的增值税票,这个钱就算谁的政绩,所以各地税务局争相“抢生意”,当时是17%的税率,有税务局开价11%就给票,然后有人开价6%,还有人开价3%,最后竟然还有人开价2%,各地税务工作简直是一片混乱。
价值一亿的出口货物,国家只收了200万的税,却要退给出口企业1700万的税款,给国库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各地增值税的账本是对不上去的,当年增值税出口退税的骗税案件层出不穷,国家重拳整治之后才有好转迹象。
而即便到了现在,因为国家政策,对不同行业有不同的增值税率,有16%的,也有11%的,也有6%的,还有3%的,所以即便是增值税,都有很多企业虚报范围,尽量开较低的税率,连增值税都不能做到完美征收,何谈个人所得税。
治理国家要尊重实际状况
说这么多,是要告诉你们,这个世界远远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简单,政府也不是神,国家管理起来是很难的。很多人默认政府是无所不能的上帝,征税自然是简单无比,怎么可能让富人逃税,但是实际上,中国的税务体系已经飞速进化了,但是底子太差,和美国税务体系一样是有20年的差距,所以中国喜欢增值税,而美国喜欢所得税。
关于名义上管理国家,和实际上管理国家的区别,我们可以参考纪晓岚和和珅的一段对话,清朝的吏治水平远远低于现代中国,贪腐状况比现代要严重太多了,那么和珅在手下贪官遍地,国库空虚,赈灾欠款不足的情况下,是怎么完成皇帝交付的赈灾任务的呢,当然不能靠书本上的管理方式。
看完这个视频,你就知道在历史上,为什么和珅能成为军机大臣而纪晓岚最多算个御用文人。虽然和珅贪腐,但是对于乾隆朝国家治理的贡献,在历史上的确比纪晓岚要高,乾隆并不傻。
而类似的道理其实还有很多,比如廉租房不能建自己的卫生间,而应该用公共厕所,这并不是侵害穷人的利益,相反是在保护穷人的利益,否则的话,廉租房里住的全是权贵。还有就是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益,要高于普通贷款,而且是要显著高于才能有效,否则的结果就是小微企业贷不到一分钱,被迫只能找高利贷救急,允许银行以高利率给小微企业贷款,并不是在吸他们血,相反是在保护小微企业。
国家是由人组成的,政府也是由人组成的,所有的政策也都是由人去执行的。所以政策制定都是必须考虑到国家实际状况的,否则就是一纸空文,看起来漂亮,实际上和废纸没区别,因为执行不下去。而增值税,就是目前税务系统最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税种,所以才会占据最重要最核心的地位。
而用所得税取代增值税,政府不仅想推,而且已经很用力的去推了,但是结果大家也看到了,橘生淮北而为枳,个税沦为工薪税。中国富人账面没有个人收入,企业账面全亏损,所得压根征不上来所得税。
以直接税取代间接税,以所得税取代增值税,能抑制贫富分化,这是大势所趋,是符合历史的方向的,但是中国目前还做不到。例如个人所得税,如果想强行推广个税来取代增值税,只能有一个后果,富人不仅不交个人所得税,连增值税都不交了,如果同时征收个税和增值税,那中国的税负又过于沉重了。。。
表面上是保护穷人,抑制富人的政策,一旦执行不利,立刻就会变成保护富人,剥削穷人的结果,名义效果和实际效果,有可能完全南辕北辙。
个人所得税,其实才是真正的万税之王,如果他执行起来不走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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