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北方朔风
这一项投票,虽然不存在法律上面的强制效应,但是依然存在着明显的影响。虽然不至于像是某些自媒体夸张的说法,说是全球范围的大麻合法化。毕竟在修订之后的《麻醉品单一公约》里边,大麻及相关产品依然在附表一之中,属于需要严格管制的麻醉品。但是从相对最为严格的附表四之中移除,仍然意味着大麻管控力度的下降。
和大多数人想象的不太一样,这一项提议,并不是在某个利欲熏心的公司,或者是在这次投票之中投下赞成票的欧美国家提出的,这个提议是由世卫组织提出的,世卫组织自然是不至于失心疯了的,他们也有他们的理由,专家委员会的看法是,在多种疾病里边,大麻与相关制剂,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疗效,同时,大麻的滥用,并没有传统毒品那么严重的死亡风险,所以应该适当放宽。
实际上,世卫组织提出的提议里边,相关内容比通过的这一项多很多,也激进很多,其中包括了CBD(大麻二酚)的完全合法化,但是这一条并没有得到通过。只不过即便如此,这次的行为也切实意义上,在全球范围之内,为大麻合法化提供了一些动力。
应该说世卫组织的出发点,是有他的原因的。大麻之中主要的有效成分有两种,一种是CBD,以现阶段的研究来说,相对而言不存在成瘾性,也是现在所谓的药品大麻里边主要的成分。一种是THC,也就是毒品大麻里边的主要成分,有成瘾性和致幻性。按照目前的研究,CBD确实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药用价值,在癫痫,慢性疼痛。PTSD等等慢性疾病里边存在一定的空间。
从技术角度,这似乎是个可以说得通的理由,比如说有成瘾性,对于人类社会造成了几百年灾难的吗啡类物质,相关的衍生物,依然在临床上面作为止痛药物;而苯丙胺类物质,也对于部分精神症状,有着治疗的作用,在把握好程度的情况下,并且严格管控的情况下,使用这些药物,是有利于提高患者生存质量的,这个理由,似乎对于大麻类物质,也是合理的。
但是,问题在于,真的能把握好这个程度吗?我想,大多数西方国家都已经用行动证明了,这恐怕暂时是不现实的。
举个例子,在临床上面,我国的少部分指南在临终止痛上面是被诟病的,对于比如说像是晚期肿瘤患者,他们的疼痛是十分严重的,指南之中给的止痛剂量,有时会达不到有效的程度,这显然是不利于人道主义关怀的,出于姑息治疗的目的,这方面的指南应该有所调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类似美国那样的止痛药滥用就是合理的,相反,这只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上个世纪,普渡制药通过广告和对于药剂师的回扣,成功的让他们的王牌止痛药奥施康定在全美实现了优秀的销售额。由此带来的结果是,1999年至今,可能有45万人,死于了这种药物,而全美国各州关于这个药物的诉讼赔偿,总计超过两万两千亿美元。这无疑是一场公共卫生的灾难。可是这样的灾难之后,美国的阿片类药物滥用,依然停不下来,每年死于相关滥用的人数,依然快速上涨,以至于部分社区,不得不把纳洛酮(阿片类中毒的拮抗剂)作为基本的急救药品配备。美国以区区三亿多的人口,消耗了全球三分之一的止痛药。这实在是很让人难以正面去想象,西方国家对于药品滥用的管理能力。
而对于大麻,情况可能更复杂一些,按照在各个欧美国家的统计,大麻可能是使用率最高的毒品,青少年之中,使用过大麻的超过了三分之一,各路演员,球星,企业家,甚至是总统候选人,都会公开以一种云淡风轻的态度承认自己使用过大麻,甚至有时候还能靠这样的发言,吸引更多的粉丝。
要注意,这是在大多数西方国家里边,大麻并没有合法化的情况下(美国联邦法律之中,大麻依然是一级毒品)的数据,现在请谁告诉我,为什么继续推行下去,这种事情会更好呢?是谁给这些人这方面的信心?即使可以给出一千个善意的理由,我能预计到的,任何一步推行大麻合法化的举动,最终能带来的,只有更加混乱的未来。
当然了,对于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人来说,他们可以举出来不少理由,比如说最经常的,他们认为大麻的成瘾性和毒性都远低于传统毒品,甚至不如酒精和烟草。这个理由成立吗?从急性毒性的角度来说,大麻确实很难造成急性致死,即使这个理由成立 ,许多研究也证明了,大麻之中的各种物质,对于神经系统有着复杂的影响,长期使用,对于大脑会造成不可逆的改变,可能会明显增加各种精神疾病的风险,这也是医学观察到的事实。
而更复杂的地方在于,我们不能单纯从毒理学的角度讨论,类似大麻这样的药品,常常可以成为一种毒品进阶的阶梯,即从这个药物开始,使用者一步一步使用更加危险,成瘾性更明显的药物,这从社会学来说是常见的现象。
这大概是出于两个因素,一个是阶梯式的毒品进阶,会让使用者减轻很多恐惧,阶梯式的渐渐升级会给这些人一个幻觉,那就是毒品并没有那么可怕;第二个因素在于,相关的圈子文化,被拉入一个圈子之后,很容易受到那个圈子的影响,而大麻这样的东西,往往会成为进入这种圈子的一个入门证。可以说,使用大麻人数的增加,会导致使用更危险毒品的人数。
而即使是只讨论药用大麻,欧美国家也显得过于激进了,这种激进,似乎并不是出于科学和人道主义目的。即使在提议之中对于大麻合法化提出了很多的建议,但是世卫组织的专家团队也提到,大麻治疗效用的有力科学证据,目前还显得十分有限,多个医学机构也表态,目前大麻的全面医用化,依然是为时过早。在这种情况,即使部分情况下,它的有效性是被认可的,也应该十分严格的管理,选择合适的适宜症。毕竟,目前我们不知道,这些东西从十分长远的时间来看(比如说十年二十年甚至五十年),会有什么样的长期效应。这才是科学的态度。
但是现实的情况并不是这样的。比如说大麻之中相对无害的CBD成分,现在来看,欧美国家并不是只作为处方药,而是开始普遍添加到食品,饮料,化妆品,电子烟油,乃至于宠物食品之中。在各路工业大麻企业的宣传里边,CBD也仿佛成为了一种完全无害的万灵药,从头疼脑热到脸上长痤疮都可以治疗。这让笔者不由得想起,人类当年刚刚提取出来可卡因的时候,也觉得这东西是万灵药而且完全无害,著名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还专门写了一篇论文去称赞这一点。
任何药物必然存在适宜症和合理的使用方法,在我们对于一个药物的这些方面知之甚少的情况下,科学的态度,应该是根据研究,合理的选择这东西的适宜症,而不是直接把这种东西当做食品添加剂,和猫狗共享这种“幸福”。如果无限制的滥用,即使是再怎么好用的药物,都会造成灾难。而显然,这些商家的宣传与选择,绝不是出于什么人道主义目的,而是为了自己的钱包与股价。而这样的宣传,显然也很对一些小布尔乔亚的胃口,他们胆子比较小,所以选择了这种降级的“对社会的叛逆”。
如果是在这种出发点的情况下,即使是善意,纯粹出于科学目的的,增加对于大麻药用能力的研究,最终的结果恐怕也并不会非常好。毕竟,提议或许出于一个相对高尚而人道主义的目的,但是到世界各地执行的过程之中,一定会变成出于资本主导的目的,这就是现如今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他们可以以最高尚的理由,行最卑劣的事情。
现如今,在西方国家,毒品的合法化与去罪化新闻源源不断,其中不乏比大麻危险的多的毒品,而总是有些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可以给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比如说毒品合法化,可以降低犯罪率,降低传染病发生率,如此这般,这般如此。这让笔者不由得想起,当时西方各路社会学家和流行病学专家,论述为什么要进行群体免疫,比如说保护经济才能保护更多的人,应收尽收是不太现实如此这般。后来,事实都惨烈的给了他们一个耳光。
在笔者看来,论证毒品合法化与群体免疫的人差不多,都虚伪而懦弱,不愿意承认,这些东西理所应当是需要被管理的,而之所以放弃治疗,是因为这些国家,在社会管理上面,已经部分失能了,所以只好先射箭再画靶子,给这种逃避的行为找一个理由。
这种行为显然很对某些组织(比如说索罗斯的开放社会委员会)的胃口,这些组织不遗余力的把这些虚伪而懦弱的观点传播到全世界,即使是像是中国这种对于毒品打击极其严厉的国家,依然有相当部分的人人会成为这些观点的簇拥。全然不顾中华民族历史上被毒品造成的严重创伤,装出一副遗世独立的样子,表现出对于社会的叛逆与思考。但是老实说,这只是又蠢又坏罢了,并没有什么更复杂的要素。
包括新冠疫情在内的无数事实都证明,现在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在各方面的治理能力,出现了不少问题,新冠是,毒品泛滥也是这些问题的无数表现形式之一。如果在如此糟糕的情况下,依然漠视纵容这些问题,只会让问题更加严重,直到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