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另一个你 | 瞎爷

2020-12-06

01

今天是周日,圣经里说,上帝用了六天的时间创世纪,第七天休息。

所以,按理说,我今天不应该在键盘上瞧今天的字,你也不应该读到这些字。

刚才,就在刚才,我拉开了窗帘,然后躺在床上,看着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来,有一些细碎的尘屑,在阳光里飞舞,脑子里突然想起庄子里所说的“尘埃也,野马也”。

庄子太伟大了,人类在那么朴素的时代,庄子有那么瑰奇的想象和伟大的思想。文字太伟大了。如果没有文字,我们会和庄子在几千年后相遇吗?

不会。

同样的尘埃,在古代也飘过。同样的野马,在这个尘世上每天都漂浮。但有了文字,我们就和庄子在时光里相遇了。

多神奇,多伟大啊。

就像庄子在冬日里晒太阳,他迷糊了,梦见一只蝴蝶在眼前飞舞,然后,他开始迷糊,到底此刻,是我在梦中变成了蝴蝶呢,还是蝴蝶在梦中变成了我?

这就是著名的蝴蝶梦。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天托杜鹃。

人,都有迷失的时候。

所以,达芙妮的《吕蓓卡》翻译成《蝴蝶梦》,永远比直译迷人。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小说《随风飘去》翻译成《飘》,更有诗意。

所以,胡适会在某一个时刻,用刚刚解放了白话文,这样写诗:

两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02

平行宇宙有一个我,考上本地师范,毕业当小学老师,齐肩直发不染色,嫁本地出身本分老实公务员,会修电脑通马桶,六个钱包出首付,日本车一台老公开,房子两套公积金还贷款,公检法教育医疗系统各有熟人,28岁以前生了二胎,虽然“生女儿【也】好”但就是有福气只验血不用打胎两个都是儿子,一个跟我姓,现在孩子上机关小学/幼儿园会弹钢琴背弟子规,双方老人轮流接上下学,双休日去双方父母家吃饭共享天伦之乐,住得“一碗汤的距离”,四个长辈每人都有我家钥匙,24小时出入自由“帮你们收拾收拾”或拎串粽子放冰箱。邻居见了都说二老“有福气”。——满足家长关于“女儿长大后”的所有想象。

这是刚刚微博上读来的文字。

那么,现在你脑洞开一下:

你叫周树人,在小时候在乡下,有一个叫闰土的玩伴,他是你们家长工的儿子,你们一起捉蟋蟀,玩迷藏,一起长大,然后有一天你们分开,过了几十年你回故乡,然后你见到了你心目中的少年闰土:

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我应声说:“这好极!他,——怎样?……”

一日是天气很冷的午后,我吃过午饭,坐着喝茶,觉得外面有人进来了,便回头去看。我看时,不由得非常出惊,慌忙站起身,迎着走去。

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阿!闰土哥,——你来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我问问他的景况。他只是摇头。母亲问他,知道他的家里事务忙,明天便得回去;又没有吃过午饭,便叫他自己到厨下炒饭吃去。

下午,他拣好了几件东西:两条长桌,四个椅子,一副香炉和烛台,一杆抬秤。他又要所有的草灰,待我们启程的时候,他用船来载去。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你不再是当年的你,闰土不再是当年的闰土。

你们的平行宇宙呢?

所以,请容我再一次引用张莉教授对《故乡》的评论:

百年新文学史上,最具迷人小说调性的作品是鲁迅的《故乡》。还没有哪位现代作家能象鲁迅的《故乡》这样,对世事有着如此非凡的理解力。当贺知章在《回乡偶书》中写下“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对面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时,他写下是千百年来中国文人“逝者如斯”的时间慨叹,这是一个高度。在他之后,鲁迅别出蹊径,写下的是人与故乡之间的另一种生疏。这无疑深具现代性。《故乡》里有亲人、朋友在时间面前的分离,还有人心与人性在时间面前的深度磨损。——时间不仅仅给予人白发,还给予人地位、阶级的差异,《故乡》与《回乡偶书》形成了直接而深有意味的对话关系,千百年来,人与故乡之间那种难以言喻的感慨,尽在这部短篇里。而显然,正是在这样的对话性书写中,鲁迅借助于《故乡》建立了自己的小说调性,简洁、凝炼、精准、深刻,言有尽而意无穷。
在《故乡》里,鲁迅用一种新鲜的语法和叙事引领他的读者“走异路,逃异地,寻求别样的人们”,那是长久以来被中国古代文学忽略的人和世界。而《故乡》里的简笔更令人赞叹,小说家用刀刻一样的方式为我们刻下了闰土和杨二嫂,这部小说代表了中国现代短篇小说技术的日臻成熟。《故乡》里固然有鲁迅对于中国农村的深入思考,但最令人赞叹处还在于他将自己对故乡人事的理解与认识用一种艺术的手法进行了接近完美的转化,正因如此,这部作品才显现了新异、深刻的特点。
最理想的短篇总会让人想到那些短而美的唐诗名句,要有“窗含西岭千秋雪”的容量,——它可能芜杂,可能简洁,可能喧哗,可能沉静,但共同的特点无疑是气质超拔,一骑绝尘。
 
几十年后,有人在中学的课本读到了鲁迅的《故乡》,又过了几十年,他写到:
我原本以为我是鲁迅笔下的“我”,后来发现我是少年闰土,再后来发现我是中年闰土,再后来发现我是那个叉,最后发现我是那个猹,到处被人叉。

03

去年今日,写过一篇:各自努力,山顶上见

精选留言
  • 是敲,不是瞧。这个该死的拼音输入法。
  • 望帝春心托杜鹃
    嗯。
  • 从配图看,瞎爷的审美从校园范到御女风了
    你知道的真多啊。
  • 一 大约从3,4岁起,我经常有怪念头,后来大了每每想来总隐隐觉得有点可怕。不知道为什么,那时我总会自己臆想如果我不是我,我为什么是我。 如果我是爷爷,会是怎么样,“我”可以自由地做很多想做的事,还不用学英语背单词,但是“我”就要扫地做饭了,这可不喜欢;如果我是好婆的话,就可以天天看书讲故事,但要管个小不点的孩子有点麻烦;我还想过,如果我是家里那只大猫,那应该很有趣啊,“我”可以跳到屋檐上,去很多地方溜达,但,吃的东西不太好。。。 可是,我为什么会是“我”呢,我怎么不能是隔壁家的姐姐呢? 每每我坐在小凳子认真的发呆,大多在想这些问题,常常想着想着就走不出来,非要等到好婆或爷爷喊我,把我从这一团乱麻的思维里拽出来。 这是我的秘密,谁都没有告诉过。 这算是“相遇”吗?我,和另一个爱幻想的“我”相遇。我只知道那个“我”让我的童年多了很多故事,多了很多有趣。 二 如果我是周树人,如果我看见那个佝偻着腰背,惶惶站在门口的闰土,我是做不到大先生那般“克制”的,我肯定一个箭步窜到闰土面前,直接一个大大的拥抱。当然,这是很不符合那个时代的礼教的吧,但只要是闰土,“我”就要撕了那些个伪装的镇静和礼数。 我不再是是当年的迅哥,他亦不再是当年的执叉的少年,我们的平行宇宙只能在心里,在遥远的回忆里熠熠发光了。 三 读大先生的《故乡》,我脑海里的画面,是落日,是云霞,是满眼亲近和无奈,是傍晚的家有了黄昏的味道。 ~~胡说八道
  • 还是盲目高估自己了,也许,猹都不是,我们就是瓜
    吃瓜群众
  • 一点点提醒,7天休息的是星期六,不是星期日。在基督教的日历里,星期天是一周的开始。礼拜天,顾名思义就是敬拜上帝的一天,,斯为开始。
    好吧,上帝的使者
  • 马建国同志知道的,多。读虾帖几年的感觉。
    应该让川建国也学习一下
  • 所以最早闰土是闰土,到最后,就只是土了。
  •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阿城在《威尼斯日记》里写到过,人童年的味蕾和胃,对最初的食物的记忆是终生的,到了晚年,会返老还童,
  • 尽管……瞎爷的勤奋还是值得称赞的
  • 年少时读不懂鲁迅,只觉得晦涩且没什么文采。现在再读才觉得出好来,想必是我审美进步了?
    你长大了
  • 瞎爷为了让自己脑子不变老,每天勤奋地写作;为了同样的目的,我每天认真读瞎爷的文章。
  •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
  • 微博上读来的文字与本文无关。
    嗯,你对
    聪明的人不用辩,糊涂的辩变什么?

作者: RESS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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