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洛克,是在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中,在罗素的描述下,我对洛克的印象是很不好的,洛克给我的感觉是一个追求快乐高于一切的、和我的理念格格不入的人。
这次选择洛克的书,是因为主任我,和一位师兄相约读书竞赛,师兄指定了一本《政府论》,不得已而读起了洛克。
原汁原味的洛克和二手的洛克,味道大不相同。
这本佶屈聱牙的小册子读起来很费力,但我有一个月时间,粗读一遍,发觉自己对于书中的观点很多不认同,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为洛克精妙的逻辑拍案叫好。为了明白洛克为何会有这样的思想,我找到了洛克生平历史,按照洛克的岁数条陈出来,结合当时的政治经济背景思索,明白了洛克思想的进步性。
1688年英国革命刚过后,在1689年和1690年,洛克写了他的两篇《政治论》。文化 是一个时代生产生活方式的集中表现,洛克一生经历了整个资产阶级联合新贵族推翻封建国王的资产阶级革命,这段时间发生的历史事实不得不在他头脑中有一定的反映,表现在思想上,就是他的《政府论》。
上卷的内容是对世袭权力说的尖刻批判。它是给罗伯特·费尔默爵士的《先祖论即论国王之自然权》一书作的针锋相对的回应,罗伯特·费尔默爵士,是一位王权神授说的赤诚拥护者。他的爵士封号是查理一世授予的,他的家宅据说遭国会党 人抢掠过十次。
他主张,依照英国宪法说,上院无非是向国王进忠言,下院的权限更小,仅仅来当摆设表现国王爱民;他讲,独有国王有权制定法律,“据费尔默说,为王的完全不受一切人间的管制,而且不能以他的先人的法令束缚他,甚至不能以他自己的法令束缚他,因为“人给自身定法律,是万不可能有的事。”明显,费尔默属于神授权说派中顶极端的一流人物。是封建统治者的喉舌。”费尔默讲政治权力的由来本末,不从任何契约讲起,更不从关于公益出发,却完全追溯到父亲对儿女的威权。滑稽的是,这个威权的来源居然是《圣经》。他的见解是:帝王威权的本源在儿女服从父母;《创世记》中的那些先祖们就是君主;作国王的是亚当的后代继承人,最低限度也该把他们以这等人看待;国王的当然权利与父亲的当然权利一样;在本性上,儿子永远脱不开父权,即便儿子长大成人 ,而父亲已老朽不堪。
纵观英国革命之前,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使得国内不仅仅只有国王和贵族两个势力了,而是出现了新的力量——资产阶级。国王、贵族和资产阶级三方面,在不同时代结成不同的联盟。在爱德华四世和路易十一世治下,国王与资产阶级联合反对贵族;在路易十四时代,国王联贵族对抗资产阶级;在1688年的英国,贵族跟资产阶级合起来反国王。国王若有另外两派之一和他一气,他势力强大;如果两派联合起来反对他,他就势孤力薄了。
洛克指出,即便要讲的是亲权,那么母亲的权力也应当和父亲的相等。他力言长子继承法的不公道,可是假使要拿世袭作君主制的基础,那是避免不了的。所谓现存的君主们从某种实际意义上讲是亚当的后代继承人,洛克无情的嘲弄这种说法的无知可笑。亚当只能有一个后代继承人,可是谁也不晓得是哪一个。他问道,假若能发现那个真继承人,现有的全体君主都该把王冠奉置在他的足前?倘若承认了费尔默讲的君主制基础,所有国王,至多除一个而外,全成了篡位者,完全无资格要求现实治下的臣民服从。何其荒谬,岂不是要我们的爵士先生砸了自己的脚?
但是回头观望,现在资本主义国家政治上摒弃世袭主义,但在经济范围内几乎没有起丝毫影响。仍旧理所当然认为,人应该把财产遗留给儿女;换句话说,虽然关于政治权力人们摒弃了世袭主义,但在经济权力方面却承认世袭主义,甚至在东方各国,政治上的权力任然在世袭,只是在一个群体里世袭而不是一家中世袭。政治朝代消灭了,但是经济朝代活下去,蒸蒸日上。试想一想,由大宗财富产生的对他人生命的支配权要世袭,这在我们觉得多么自然,我更加了解,像罗伯特·费尔默爵士那种人在国王权力问题上为何会采取支持世袭的看法。我也第一次理解了,为何和洛克抱一致思想的人们所代表的革新是那么的进步,为何教科书把他们称为进步的资产阶级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