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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3
伴着窗外的夜色,又到了一天中最为放松的时刻。主任我,坐在键盘前,和我的读者朋友们聊聊天。
在今年5月28日的文章《凭什么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不获刑》中,主任我,就谈过了14岁以下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来龙去脉。
问题,总要有人去解决,无非是引起重视,反复建议,借着契机,最后提上日程。
光是2018年,检查机关批准逮捕的校园欺凌犯罪安监,就有3407起,被起诉人,有5750人。
校园暴力的兴起,是随着学校管教只能弱化,逐渐兴起的一个新鲜事物。
从能管,到不能管,从敢管,到不敢管。老师的作用,从学生三观的塑造人,变成了应付升学的工具人。
不利于老师的新闻,是一定要大加播报的。因为有流量,也就意味着有钱赚,但是,在过去,我们对于这样的媒体监督,一直采取的是宽容的态度。
家长一闹,记者一来,新闻一上,事情就不一样了,就成了当地政府官员的负面政绩。
宣传部管不了异地的媒体,成都的媒体跑去眉山报道“恶人老师”,眉山的宣传部无可奈何。
为了平事,就只好委屈学校的老师,把从校长到教师的一串人问责。于是熊家长就庇护着熊孩子,为所欲为。
14岁以下的孩子,做穷凶极恶的坏事,真的有一定困难,因为体力上,确实比较难以对抗成年人。偶尔有一个两个恶性事件,会立马沸反盈天。
真正遍布全国的,是校园暴力,大人欺负不了,欺负同龄人还是绰绰有余。
学校,应该是成长的乐土,而不是无法无天,扫黑除恶都到不了的法外之地。
100多年前,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的结尾,写出了四个震古砾金的大字:
如今,往小了说,红旗下的孩子,应当有免于恐惧,健康快乐成长的权利。
往大了说,这事关民族的存续。孩子们生活状态如此,家长们怎么敢生?
为了孩子,为了家庭,为了社会,为了国家,我们一直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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