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幼女的王振华案恶在何处 | 时寒冰

2020-06-20

   王振华猥亵幼儿案,案情原本非常简单。

   但是,由于王振华是有钱人,就变得非常不简单。王振华是新城控股董事长,全国劳模,“他掌控的这个商业帝国总资产高达3600亿元”。

   一句古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

   于是,我们就看到下面的一幕:王振华收集来了天下最豪华的律师阵容,由大名鼎鼎的法学教授陈有西领衔,果然,出手不凡,直接就为其做无罪辩护。

    谁都知道,在当下的这种司法环境之下,弱者一方是非常无力的,他们没有钱没有权没有地位……只能依靠有公益心的律师出手相助,好在,国之大,总有一些坚守正义和良知的人,为弱者做最后的呐喊。

   下面是受害女童代理人、上海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业务委员会主任计时俊律师接受《中国新闻周看》采访的片段:

   王振华的豪华律师团队,陈有西教授领衔的辩护方,竟然认为“五分钟内不会对女孩做那么大的伤害”,伤害一个人跟特么时间有多大关系?你们这种律师把自己的女儿扔给一个强奸犯5分钟试试,看看会发生什么?这是一个通过常识就能想明白的问题。

   而且,“他们认为女孩之前有过性行为,与王振华无关”。这几乎是在赤裸裸地对受害人及家人,进行更加恶毒的伤害。这种侮辱随便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无法承受,无法忍受。

   这个女孩,被王振华毁了一次,再被律师们,更恶毒地伤害了第二次。

   我不禁想起了韩国轰动一时的“N号房”赵博士案,他通过服装模特兼职等为诱饵吸引年轻女性,拍摄性剥削视频,受害人当中包括16名未成年人。

   此案震惊全国。“N号房”事件嫌犯赵主彬,恶行太重,以至于连一向不要脸的韩国律师界在关键时刻,都知道要脸了,没有一个律师愿意为其辩护。法庭指定的律师,也果断辞职。

   要脸,让韩国律师界挽回了些颜面。他们以实际行动告诉世人,关键时刻,他们是要脸的。

   但是,这件事情出来,不知道中国律师界有多少人羡慕这么好的机会被葬送。在这个群体中,有少数为正义挺身而出的人,也有很多衣冠禽兽,很多人渣。

   对于一次能给皮条客10万元“嫖资”的王振华来说,重金购买来一个律师团队,又算得了什么?

   这正是有钱人的底气。一个嫖客,一个惯犯,仅仅因为有钱,至今,对无辜的受害人,一个年仅9岁的女孩,毫无悔意,不仅毫无悔意,而且,继续冷酷地做精神上的伤害。

   我知道,为坏人辩护,也是律师的职责。但是,刻意歪曲事实,冷血地伤害、凌辱被伤害的幼女,就超出了律师的底线,真的是禽兽不如了!这种恶,比王振华的恶,有过之而无不及。【我愿意为我的这句话承担法律责任,欢迎起诉!】

   也许,王振华及其律师团队,试图以这种精神上的摧残,逼死被害人和她的父母,这样,似乎就能一了百了,就能帮助恶人逃脱惩罚。我想说的是,计划再周密的恶,也难免有疏漏。

   王振华恶行累累,只被判五年,已经是轻判,已经是极大的不公。

   早在南宋时期,《庆元条法事类·杂门》就明确规定:“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

   大清律例则明确规定:“奸未至十岁之幼女,斩决。”

   王振华案,轻判五年,已经是对法律的践踏和羞辱,它告诉人们,在权贵可以肆意横行的时代,弱者是多么的无助。有钱人操纵法律,赤裸裸地残害弱者的把戏,人们早特么受够了!

   期待正义回归,让恶人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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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留言
  •  2946
    有钱能使鬼推磨,著名律师的收入本来已经不错,为了更多的一些钱放弃自己作为人的底线,真的值得吗?
     1483
    王振华不愧是3700亿元身价的大老板!很多媒体不敢报道不敢评论,很多人不敢发声!我发了这篇,阅读量快9万多的时候,突然清零,从零开始计数。正告这个恶心的淫贼,请不要玩阴的,如果认为本人说法不妥,请到法院起诉,本人一定奉陪到底!
  •  2585
    致王八蛋以及律师团队:夏天来了,头顶上装个避雷针,不然出门遭雷劈死。
  •  2253
    强奸为什么到女童身上就变成猥亵?
  •  1821
    对于王总的律师帮凶,为钱💰 而失掉良知,昨天我已是怒发冲冠!
  •  1602
    好样的!说得好!仗义执言!果断转发
  •  1264
    为什么坚持废除死刑最多的人是律师了,说什么文明的进步,其实就是为了可以打更多的生死官司,赚更多有钱人的钱。
  •  1220
    敬佩时老师的呐喊,希望能够为这个人间带来一丝暖意。
  •  1183
    不少网友说矛头不能指向律师,他只是尽职尽责而已,是,我们不能道德绑架,法制社会限制律师接案那更是荒谬,律师可以穷尽所有知识帮被告辩护,但是,要基于良知道德底线之上,不能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不能歪曲事实,很可惜的是陈大律师没做到
  •  982
    为了钱可以不做人,这是社会的悲哀
  •  962
    我愿意为我的这句话承担法律责任,欢迎起诉!刚!
  •  862
    高院应该出手,社会影响及其恶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  769
    看到那个消息时,我脑子里闪过一句话“有钱真好!”。那些个律师自己就没有孩子吗?都是畜牲。
  •  737
    (余眼看热点)知名董事长王振华伤害女童的案件一审判决,五年有期徒刑,引起了民意的沸腾,而东城地产股票却大涨,全国知名律师陈有西在做无罪辩护,且不服判决申请二审,网上骂声一片,法律是冰冷的,为当事人辩护也是律师的职责,在法律和人性之间做如何选择,却考验着每一个法律工作者,当法律的条文有缺陷的时候,人性,正义和善良比金钱要重要的多。
  •  694
    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要学会善良把握道德底线。
  •  692
    这届苍天真是不行啊。
  •  645
    既然这名律师认为王振华行为无罪,想必也认可王振华的行为人畜无害,那么他为了钱也能气闲审定地将自己女儿送给王董事长如此关爱!人之为人,不能为了金钱如此丧失良知,还有脸说人话,说明这社会风气沦落成什么样子!
  •  594
    定刑量刑都出问题,后面擦屁股的更恶,都一群垃圾
  •  523
    其实那个女皮条应该重罚,没有她的蓄意谋骗,女孩怎能落入贼手,女皮条比人贩子恶毒多了,是直接送女孩入火坑啊!
  •  521
    判的太轻已不公,没有丝毫悔意,还无耻反咬,哪里还有廉耻道德,建议重判。
  •  515
    有良知的人都不会再购买新城的房子
  •  492
    放心吧,它们跑不了。一笔一笔的都记着呢
  •  450
    底层人民多次呐喊之后屁用没有,以后就麻木了,坐等伤害
  •  441
    权贵可以肆意横行的时代,弱者是多么的无助。
  •  420
    “没有在公共场所实施犯罪……”,我彻底服了,这事难道还要给别人看?
  •  410
    我知道,为坏人辩护,也是律师的职责。但是,刻意歪曲事实,冷血地伤害、凌辱被伤害的幼女,就超出了律师的底线,真的是禽兽不如了!这句话已经很客观了!客观中的愤怒。二审如果真的判成无罪,就真真的是对受伤害的平头老百姓无情地嘲讽与践踏
  •  409
    为什么只判5年?太轻了
  •  393
    应该把奸14岁以下儿童的都判死刑,同案犯无期。如果有这么一条明明白白的法律摆在那里,还有谁敢去触碰。
  •  362
    檄文!向恶势力开炮!
  •  346
    如果动用金钱的关系,办个保外就医,基本上就不用坐牢了。
  •  338
    一直看您的文章,谢谢您,
  •  328
    判五年 送点钱 减刑 2-3年就出来了
  •  319
    矛头对错了,本案最关键的是检察机关,被告的律师说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就这样,一审判决后检察院也没抗诉,所以判5年还真不是他律师的本事。
  •  300
    一直是冰冰教授的忠实粉丝 清醒的冰教授!
  •  279
    有人说律师只是工具,这话是错的。律师起码要有良知。王还要做无罪辩护,律师如果帮他做辩护,那说明律师相信他是无罪的,但这可能吗?这几年很多事情,正在破坏法律和常识的底线,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不敢说
  •  269
    支持暖之的观点,底线是不容践踏的!这是文明社会的标志!
  •  265
    我们为弱者呐喊,就是预防有一天这样的事发生在我们自己的身上。当有一天我们自己遭遇这样的事情的时候,能得到公正的待遇!
  •  241
    中国没有蝙蝠侠
  •  240
    中国绝对不能废除二样东西,一是死刑,一是高考
  •  240
    是的,我看过的所有有良知的人都“愤不过”
  •  235
    偶没啥能力支持,就知道绝对不会买新城控股!
  •  228
    任何一个文明国家,对性侵儿童的都是重判。
  •  221
    这种犯罪要是在美国监狱服刑,你都要被狱友活活打死。
  •  221
    当下的律师队伍,几人有良知?皆是为了获取金钱,披上此身袈裟,光明正大的行骗,有金钱与权利的勾当,冤假错案一定不会少,期待严惩!
  •  214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弱者能怎么办呢
  •  209
    验证了一句话: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归根结底是那帮孙子们的。
  •  209
    我曾质问过法院的领导如果换做你,你会这么审判吗?法院的领导说别拿她比较。就像所有认为不公平的人都说如果是律师自己的女儿,会这么辩护吗?大名鼎鼎的律师会说他们的女儿就不会这么发生,这就是有钱人有权人的思维。呵呵,特么地就不怕雷劈了他们吗,就不怕把底层逼急了拿砍了他们吗?
  •  209
    唉,所谓的正义,已经被扭曲的价值观践踏的体无完肤
  •  200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  195
    公正⚖️产生信任,信任产生同意,这是建立社会秩序的基础。如果是“负”的开始就惨了。放心,他们的报应不远了。
  •  190
    想说一句“暖之老弟呀,稍安勿躁”,可说不出口; 真想说一句“这跟你有啥关系呀”,可话到嘴边儿又咽了回去,俺这已不仅是麻木,简直了是特么缺德…… 听了这大律师辩词和这初步的结论,只觉一阵眩晕。 这用法之上已不是缺德的问题,缺的是人的味道…… 无言了!
  •  179
    律师这个行业真是良莠不齐!不乏有正义感的律师,但也有一些唯钱是图的人渣律师!
  •  177
    此案必定会和彭宇案一样为世人牢记。
  •  177
    看相关新闻,心痛孩子,对“xincheng的人极其律师”所做所说愤怒无语。究竟是人病了,还是这个时代病了?想质问他们“你们夫妻性生活时,每次都性器官接触吗?没有,就不叫性生活性交?”是什么样的底气他们如此忽略和侮辱大众智商,挑战道德底线???
  •  160
    有些“法律人士”站出来说,根据《xxxx法》这个判刑已经合理合规了,我觉得这种人真的没有了人性,烂到心了。
  •  154
    看到了时老师的血性
  •  152
    从鲍毓明到王振华,说明很多人的内心非常腌臜,变态,只要有机会就露出马角,钻法律空子,也说明国家法律法规有重大缺漏,比如说,14岁可以“性自主”,18岁可以结婚,在乎孩子性自主的恐怕只有父母和老师,谁知道是“性自主”还是“诱奸”呢?14~18的空窗期就是可以婚前性行为,教唆纵容青少年纵欲性泛滥,道德沦丧,但是,中国传统“洞房花烛夜”根深蒂固,包丽悲剧就是典型事件,可惜,真正的明白人没有话语权,传统观念不是口头上说说就可以颠覆的,它有广泛的文化心理基础,当今社会恐怕只有中产阶级在 坚守,他们是民族脊梁。
  •  146
    律师算是一个中性的职业,好恶之人均可聘,但此次著名法学教授陈无东已丧失了良知了!
  •  145
    了解中国公检法职责的人应该知道,轻判决不仅仅是法院一家的原因。
  •  136
    什么叫讼棍?这就是!资本横行,再次让人见识!什么为穷人说话,为富人办事的鬼逻辑,现形了!
  •  132
    如此挑战公众良知,社会价值观的罪大恶极,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居然只判五年?!?! 拿最高量刑作为遮羞布,公理天良何在?
  •  131
    你的文章给人的感觉是王振华有钱请了豪华律师团队好像中国跟欧美国家一样,律师有很大的作用,其实在中国律师没那么大作用
  •  131
    生气也无用,你改变不了!
  •  118
    只在国内是这样,还是说世界上绝大部分地地方都是如此。其实我觉得从古至今世界本就如此吧,虽然绝大多数老百姓都很气愤,但是又真的没辙。
  •  115
    律师为坏人辩护,是为了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但是陈大律师这样的睁着眼睛说瞎话式的无罪辩护,除了感慨有钱能使磨推鬼,还有的可能就是人性的泯灭。陈大律师前几天发了洋洋洒洒的微博,大致意思就是你们真不懂,王总他冤啊,我也是背着沉重的包袱辩护,我压力也很大啊。我倒是希望上级检察机关能够及时启动程序抗诉,把公诉的罪名也给变一下,反正王总有钱,进去了小日子过得也不会差
  •  109
    在古代欧洲,大陆法系本身是和宗教法庭一起使用的。在近代,宗教改革造成了大陆法系在欧洲一家独大!但随后欧陆帝国不断奔溃!现在都快要被穆斯林化了!问题就出在大陆法系的弱点已经被无限放大!当年三个罗马其实都是这么被灭的!相反海洋法系就没有这些问题!原因在于海洋法系以道德作为审判的依据!阻止了海洋法系国家像大陆法系国家那样道德被无限拉低的弊端!这种在大陆法系国家道德被无限拉低的最亲度反应就是时老师以前一篇文章中所说的杀善!
  •  101
    恶之极也,在于维护恶,自此滋生更大的恶。恶无底线,便是这样来的。悲痛,令人窒息。
  •  100
    律师嘛,做有功辩护都正常,关键在于法官怎么判。
  •  99
    但凡有孩子的最好看好自己幼子,否则遇到这样的事情只能自杀吧!
  •  95
    不如古代。有些人是有人格缺陷的。老师,不要太执着。改变不了的。你执着了,流氓就会出动,他们有枪有刀。我们民族还没有醒。什么都是钱说了算。😭
  •  85
    别忘了,最终还是法官判的
  •  79
    1-陈大公知出手,这已经是很好的结果了,呦西起码都是无罪辩护;2-微博 司马3忌 做了分析,问题出在公诉机关;现在已经是从快从严从重了。3-鲍毓明案,整个娱乐界都发声,而此案他们都沉默了。这是资本的力量,不是简单的弱者,权贵,富豪,法律等简单问题。4-老师有些在抒发被压抑的悲悯之情,不好意思,没说到点子上。
  •  72
    大家仔细看看这个王振华,跟熔炉里那个校长有啥相似的地方?
  •  58
    别妖魔化律师,律师为每个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尽职尽责,就是对社会法制的贡献。如果律师不帮着当事人说话,要律师干什么?而且,陈律师一定是看到了证据,提出自己的观点。如果律师不能为当事人服务,那么摧毁的是整个律师界。老时,你不是什么都懂。
  •  53
    时老师,我知道您是一个有良知的学者,有您自己的底线,但是我希望您不要总是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这个世界,时代在进步,法律自有它的衡量标准。
  •  47
    不管怎么样,法官都是顶格处罚了。判轻了,那也是法律的问题。
  •  44
    12秒的雷哥不服
  •  44
    美剧《黑色童话》里第一个故事(改编自童话《三只小猪》) 女主说:“我认为永远不会有适合孩子生存的时代了。” 我一直这么认为~
  •  43
    一分为二来看,律师走到极致就是讼棍,为钱可以突破自己道德底线,但是如果在法律框架内行使自己的职责自然也没什么问题,有钱赚肯定不会错过,因为被告人要求做无罪辩护,拿了这么多钱,肯定也要做点事,拿不出强有力的反证,那就牵强附会的扯淡下,要不然坐法庭上也无聊
  •  39
    律师还是要维护当事人的,相信律师很多话说的都不是他的个人意愿。我们国家是判立法,律师的作用很小的。
  •  38
    这算临幸。富人对穷人的孩子的临幸。应该感激呀。
  •  36
    南宋和大清律例是扯淡,我们难道没有类似规定,肯定有。历来遇到这种,除了按照正规途径继续上告,只有靠自己动用类似蝙蝠侠的手段了,舍此无他。
  •  33
    万一王振华是被冤枉的呢?

作者: RESS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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