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鲍某明性侵后,最魔幻的第一次报警 | 万小刀

4月11日

作者:雷斯林

鲍某明性侵养女的事情,成功炸出了我朋友圈许多潜水多年,一个月也不一定发一条消息的女孩子。

昨天就连一个2017年开始我就没见她发过消息的人,也发了一条说:

“这也太恐怖了。”

是的。如果说男性看到鲍某明案件感受到的是恶心的话,那女生在恶心之前,会首先感到恐怖。

一、

为什么会感到恐怖?

首先当然是来自人渣一样的犯罪者。

不知道你们都看过上面链接中南风窗的报道没有,一位身高一米九、体重接近两百斤的中年男人,多次性侵自己14岁、体重只有70斤的养女李星星(化名)。

但这还不止。

鲍某明会给受害者李星星看欧美的未成年人色情视频:

然后告诉年仅14岁的李星星, “你看大家都是这么做的,国外也是这么做的。别人家都是这样,只是没有告诉你而已。” 

他会在性侵完李星星之后,又假装对她好,然后偷偷给她营造一个“只有鲍某明”的世界:

悄悄地,鲍某明暂停了李星星的课业,不再送她去学校上课。原本说好的,鲍某明的父母会经常来照料这个“小孙女”,却也几乎从未来过。亲生妈妈经常的来电,她只能在鲍某明的注视下接听。鲍某明给李星星注册了一个微信账号,里面只加了一个好友,不是妈妈,而是“爸爸”。

他甚至不允许李星星有隐私,会随时登陆李星星的微信、QQ,还在家里装了摄像头,并且李星星上厕所也不能关门,鲍某明随时可能冲进去。
然后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不断给李星星洗脑,各种明示暗示李星星:
“世界上没有比和爸爸相处更重要的事情。”
“动画片没爸爸重要,学习没爸爸重要,甚至你亲生妈妈也没爸爸重要。”
她坐在家里看动画片的时候,鲍某明问她,“你是不是喜欢喜羊羊,想和喜羊羊做‘那种事’”;她去动物园,看到可爱的动物很开心,鲍某明悄悄凑过来,说,“人和动物也能做”;李星星回老家和妈妈待一段时间,鲍某明也告诉她:“你妈妈和你也能做”。
李星星很喜欢一只洋娃娃,鲍某明在侵犯李星星时,把洋娃娃放在自己的私处。李星星有一阵子很认真学习,鲍某明就对她发脾气,“弄个学习都比我重要!”
鲍某明还有一套新话,他会说:“我们做的事是很正常的,电影里大家都这么做。”后来说,“你不能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说出去你就不干净了,所有人都会讨厌你。”最后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是对你最好的人。别人都是坏人,都想害你。”
剥夺隐私、语言辱骂、发明新语言。
这完完全全就是精神控制那一套。
类似的东西,我们在之前PUA的案子中有看到,但那还仅仅是语言控制。
我们在说绑架案的时候也有看到,但那也仅仅是十几天的事情。
但李星星,是上千天和鲍某明相处,被鲍某明控制,一切经济、生活都依赖鲍某明。
事实上,这一段让我有种“BIG BROTHER在看着你”的感觉。
可悲的是,奥威尔的著作中,99%的成年人都被BIG BROTHER洗脑了,爱上了对他们施暴的老大哥,患上了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而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告诉我们:
人会崇拜甚至爱上对自己施暴的人。
人是可以被驯养的。
上面这些都是针对成年人的,而李星星被性侵时才14岁,如何承受得住?即使承受住了,又会有多大的后遗症?
可怕的是,我们都知道家庭性侵案,绝对不止鲍某明一个罪犯李星星一个受害者,而且绝大多数受害者,面临的都是这样被全面控制的情况。
那中间,又有多少人被洗脑,依然在承受痛苦?
多少人因为缺少良好的性教育,甚至没意识到自己被性侵了?
正如《房思琪的初恋乐园》里说的:
我们的家教好像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性教育。

什么性教育?性教育是给那些需要性的人的。
难以想象。
在国际上,性侵案件还有个1:7的黑数,每查获一起此类案件,还有7起是未被查获的。
也就是说,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还有太多双肮脏的手在污染着着孩子们纯净的世界。
比如刚刚我微博就收到了一位读者的私信:
我相信有类似经历的人不在少数。
鲍某明的恶行只是冰山一角,他背后那座名为“恋童癖”、“家庭性侵”的大冰山,才是真正恐怖的地方。
但比起这些恶人的罪行,这件事中还有更令人绝望的事情。
二、
 
更让人绝望的是什么?
说实话,李星星一个14岁的孩子,在这样高密度的洗脑下,懂得上网搜索了解到自己被性侵了,懂得反抗自己的“父亲”还会偷偷拍照留证,已经很了不起了。
更了不起的是,她还多次打电话报警,多次勇敢地走入公安局,要揭发她“爸爸”。
根据南风窗的报道,2016年第一次被侵犯后,就打电话报了警:
2016年初,刚满14岁的李星星拿到手机,在百度上查询“下体疼痛的原因”,弹出一个医生诊疗的对话框,看头像是一位“医生奶奶”。李星星告诉医生发痛的起因。
“你被强暴了。”
这是李星星人生第一次直面这句话。
她想了一会儿,是什么意思,然后听从“医生奶奶”的指导,报警了。
先打110的电话,然后又听从指引,去了北京市某派出所,李星星向警察讲述了鲍某明对她的伤害。
2019年自杀没成功后,再次报警:
然而整个案件最魔幻的地方来了,两次报警都没“扳倒”鲍某明。一次在北京的报警最后不了了之,而李星星在烟台自杀未遂后的报警,换来的直接是一张:
撤案通知书
因为证据不足,没办法逮捕鲍某明,这我还能理解。
但有几个问题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
2016年李星星已经报过警表示鲍某明侵犯她,然而警察在搜索家里没找到证据后,居然就不加任何干预地,让鲍某明重新监护李星星了???
没有通知孩子妈妈吗?
如果没通知,那绝对是失职。
如果通知了,为什么孩子妈妈表示直到2019年4月8日,李星星自杀那次送警,才知道的这件事?
总之,李星星周围这一个一个成年人,是怎么做到让一个强奸嫌疑人,回到受害者身边继续做她“爸爸”的?
就没人干预吗?
这何止是离谱,这简直就是离谱!
一个被性侵犯的少女,摆脱“父亲”给她设下的重重迷魂阵,摆脱洗脑,在剥夺隐私的情况下,偷偷留下照片、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然后努力克服我们这个社会对“性”的耻感,找她信任的“警察叔叔”报案。
这种勇气,这种冷静,已经是少数中的少数了。
然而我们回报她的勇气的,是不予立案,是去而又返且变本加厉的加害者,是撤案通知书,是烟台警方态度极差的:
别老是强暴强暴的
我们不管,好不好?

你让她还怎么信任我们这个大人的社会?
这才是最令人绝望的。
有人说,这件事里,不要把矛头指向警方,这是在模糊焦点,犯罪分子是鲍某明。
是的,鲍某明是很坏,确实应该关注他,直到他得到应得的惩罚。
但我们应该往下再想一步。
鲍某明的坏,是人性之恶,是我们无法控制的。
全世界70亿人,总有那么些人渣,就是会犯罪。就算没有没有鲍毓明,也会有其他人出来为非作歹。
我们不可能完全消灭这些人渣,如果真的试图从出生去消灭人渣,那就是《美丽新世界》了,会更可怕。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机构,把这种肮脏的“恶”关在笼子里。
我们需要的是,让无助者的求助有回应,让受害者的勇气能换来犯罪分子的伏法。
我们需要的是,让心里蠢蠢欲动的犯罪份子不敢犯罪,让真的犯了罪的人都得到应有的惩罚。
但鲍某明这件事里,最重要的,也是最令人愤怒的点是——
本该为受害者伸张正义的司法机关,竟然两次缺席了。
最难受的一点是,我们看看之前类似的案件,会发现,还没有成年的李星星已经竭尽自己所能拯救自己了。
她只差最后一步就可以把嫌疑人绳之以法了,她差一点就能看到黑暗隧道外面的光了。
但她被困住了,多受了4年罪,还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
所以我们必须关注两次报警失败,必须质问,警方为什么会缺席?
这才是这件事中,最让人难以理解的地方。
三、
 
司法机关为什么会缺席?
我们先不谈人脉不谈黑幕,谈谈法律方面的事情。
资料显示,鲍某明是一个知名律师,在中国和美国都有出庭资格。
他1994年获天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获美国桥港大学计算机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曾获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曾任美国思科和美国新闻集团等跨国企业资深法律顾问
他懂法,所以做的很多事情,都在刻意规避法律,钻法律的漏洞。
据报道,他第一次侵犯李星星,是在2015年12月底,那时候李星星刚满14周岁。而我们国家法律规定:
如果和未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幼女是否同意,是否自愿,只要明知对方是幼女,还和她发生性关系,都可以定强奸罪(还有奸淫幼女的加重情节)。
但如果和已满14岁的妇女(法律上已满14岁就叫妇女,未满14岁叫幼女),发生性关系,如果对方同意,就不属于强奸(属于正常性行为),无罪;除非能证明被害人是不自愿,才能定强奸罪。
也就是说,李星星必须证明,自己14岁那年不是自愿和鲍某明发生性关系,才能给鲍某明定罪。
然而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而且李星星当时年幼,鲍某明又是一个知名律师,该有的证据早就被销毁了。更别说鲍某明完全监控李星星的一举一动,几乎不可能留下证据。
舆论可以相信鲍某明就是罪犯,但法律上毕竟还是要讲证据的,如果不讲证据只听报案者的话,会出现大量冤假错案。
所以定罪很难。
当然,为了防止这种“养父母对孩子操控,找不到证据”的情况,我们还有一条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1条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然而昨天鲍某明回应了:
“我从来没没和他以养父女的关系相处”
我去查资料,发现他没有和李星星的妈妈结婚,所以他还算是“无配偶男性”。
同时,他生于1972年,只比李星星大了29岁,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年龄应该相差40周岁以上。
所以,鲍某明应该既没有和李星星的妈妈结婚成为孩子的继父,也没有通过收养的手段,成为孩子的养父。
未来在法庭上,他完全可以辩称,自己并不是李星星的养父,而是一开始就把她当作妻子来看待。他甚至在李星星第二次报警后,写了一张保证书,保证书上写:
“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可以看出这简直是一个连环圈套。
一个精通法律的律师,通过钻法律的漏洞,让自己逃脱于法律之外,所以烟台警方觉得证据不足,无法立案。
而且他早有预谋,一直在浏览送养女宝宝的页面。
——这是法律内可以解释的。
但法律无法解释的是。
明明李星星提供的聊天记录里,鲍某明一直称自己是“爸爸”,明明鲍某明自己写的保证书里,都提到这是“现在的女儿”了。
这难道不是实质性养父女关系的证据吗?
还有李星星都多次自杀了,都鉴定出来严重抑郁症PTSD了,同时还有带血液、精液的卫生巾、鲍某明擦拭过的纸巾。
受害者精神受到很大的损害,施暴者又和受害者有实质性养父女的关系。
这难道不值得深入调查,不值得仔细追究吗?
怎么就一个月不到,就出具《撤案通知书》了呢?
怎么就南京警方去问的时候,就“我们不管”了呢?
怎么就打电话给他们,都不接了呢?
怎么就有人表示:
你们的事情再管,我就没工作了呢?
你说这中间没有黑幕,没有人脉运作?
我反正不信。
还记得鸿茅药酒吗?
一个广东医生谭秦东发帖子说鸿茅药酒可能会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
涉事企业以他恶意抹黑造成自身140万元经济损失为由报警后,2018年1月10日,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将谭秦东跨省抓捕,然后关了他100多天,给谭医生造成了巨大精神损害,乃至于2018年5月,谭医生出现了精神疾病。
你以为鸿茅药酒会道歉?
想多了。
这件事的结果,以2018年5月17日,鸿茅药酒事件被抓医生谭秦东发道歉声明,鸿茅药酒公司发布声明说,接受谭秦东致歉并撤回报案及侵权诉讼而结束。
那件事我从一开始就在关注,结果最后居然是医生道歉了。鸿茅药酒反而成为接受道歉的那个。
让我一度不知道说什么好。
四、
 
 
我们可以怎么办?
正如上面所说,鲍某明不是一个人,他背后是成千上万的儿童性侵案罪犯,他们在家里只手遮天,他们完全控制着自己的“孩子”,对他们肆意摆布,有恃无恐。
李星星也不是一个人,她背后是全球每年数以百万计的被性侵者,她们孤立无援,不敢声张,不敢报警,然后在长期被控制下,一天一天走向崩溃。
所以这件事并不孤立,这件事和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系。
我们不是没有妇女儿童保护机构,我们不是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本来这些保护儿童权益的机构,在李星星第一次报案的时候,就应该介入,把李星星保护起来?
不说给鲍某明定罪,至少不要再让他们俩接触了啊,如果之后没再接触那4年,李星星的精神状况不会像现在这样差。
然而他们没有,在最需要他们的时候,本应出现的他们没有出现
还有,法律是很死板的,要讲证据,但就算最后法律无法惩罚鲍某明,但我们也可以对他进行社会性惩罚。
用人单位都不要再雇佣他。
生意伙伴不要和他合作。
那些喜欢跪舔强权的人,不要去跪舔他。
一个人的权力,来自于整个社会对他有权力的想象。如果社会不再认为他的权力,那他也就没办法作威作福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
警察作为我们社会打击罪犯的保障,一定不能被社会力量所左右,一定要做到违法必究。
我侄子才6岁,现在每天念叨的就是“以后我要做警察叔叔去抓坏人。”
这个案子中,李星星也说“警察叔叔为什么不抓坏人?”
警察,依然被无数孩子信任,依然是正义的代表,是把这种肮脏的“恶”关在笼子里的体系。
鲍某明当然需要受到惩罚,但只惩罚一个鲍某明,显然是不够的。他不是第一个性犯罪者,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更关键的是,我们能不能借这件事,完善我们的制度,防止以后更多悲剧发生。
我们的孩子需要普及性教育,在受到侵害前要教会他们说“不”。
我们的孩子需要专门的福利机构保护,要在他们受到侵害后,及时把他们解救出来。
我们的孩子,需要更公开透明的司法机构保护,让犯罪分子不至于逍遥法外。
我们的孩子,需要把14岁的最低年限调得更高一点,14岁的女孩实在太容易被蛊惑了。
我们的孩子,在受到侵害后,需要专门的心理机构,帮助他们修复心理创伤,帮助他们恢复。
也希望大家在讨论这类件事的时候,少用“她的一辈子被毁了”,“她完蛋了”这样的话。
我们应该告诉她们:“你们的一辈子没有被毁,错的是强奸犯,而不是你们。
 

精选留言
  •  1262
    此人渣不严惩,国将不国,法如虚设
  •  892
    这两天一直关注这个案子。孩子的生母是个很魔幻的存在。孩子都已经跟陌生的医生奶奶都进行了倾诉,孩子都有勇气进行报案了,孩子的母亲怎么可能一无所知?
  •  662
    上次上市公司董事长那事好像也没出个结果,据说取保候审了!正义是全柜们的常客,而在普通人群里,他只是个跑龙套的,偶尔才会出现,可惜可叹!这件事媒体关注度高了,传播广了可能才会让公平正义得到伸张!
  •  549
    我一直都很想问 为什么14岁以上的女孩就已经是妇女了 为什么不配合着18岁成年才变成妇女 我一直想不明白
  •  406
    鲍毓明是否会因此判刑入狱,得看一个关键条件:鲍毓明与女孩是否有法律文件认可的养父养女关系。 如果双方有法律明确的收养关系,那强奸案基本定局。同时,以前报案不受理的警方也要被追责。 如果双方没有法律明确的收养关系,那鲍毓明只是与14周岁以上女孩同居几年。是否属于强奸,就在两说之间了。甚至可以利用强势地位反杀,说女孩诬告、敲诈勒索。 鲍毓明在女孩14周岁以后才和女孩发生性关系,可见这个高智商的法学专家在满足自己兽欲的同时,很好的运用中国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 不管鲍毓明强奸养女案,是否成立。可以肯定的是,鲍毓明是个高智商高学历、性变态、没有道德没有人品的人渣。还要肯定的是,把女孩送给鲍毓明收养,那个女孩的妈妈,至少可以说是个无脑的雌性----之所以说她是雌性,而不说她是个女人,因为她的做法,让她有辱“人”这个称呼。
     157
    据媒体报道没有办理认养手续,唉……
  •  323
    这个当妈的,利欲熏心,把小女孩卖了多少钱?
  •  264
    抖音上两边警察局的对话十分魔幻
  •  185
    好吧,我的第一感受也是可怕你没说错,作为男生可能永远都不会体会到,一个人的一生面临了那么多未知莫名恐惧的感受,男生想去哪去哪,自自由由,也从不怕被拉走,女生独自去一个地方,比如说想要一场独自的旅行,第一想法不会是做计划,而是会先想到恐惧这场旅途中会不会遇到坏人,你说同样是人,为什么生下来就要承载这一份无厘头的恐惧呢?可怕。
     263
    现在男生也不那么安全了……
  •  225
    等待最权威的查证结果,只说三点意见: 炼铜死全家,支持物理阉割,希望法律公正善良。 希望置顶。
  •  139
    如果你在深入去了解一下,这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很多更恶心的事情,比如亲生父女,我曾经看到一个报道,就是专门洗脑自己亲生女儿的,里面不乏各种社会精英,相互探讨,极其恶臭!!!人性全无!!
     215
    人与畜生的区别:畜生永远是畜生,人却不一定是人
  •  210
    小女孩的亲妈也必须调查!背后有什么黑产业链!一查到底!
  •  205
    这几年李星星的妈妈干嘛去了?把一个花季女孩交给一个沒任何关系的单身男人,这个女人是蠢呢还是蠢呢
  •  189
    自媒体就好像一锅沸水,什么都没有煮,就是沸腾一下好生热闹,我们该怎么办?警方明白的都不想插手,我知道这么说一点水平都没有,我是一个女儿的爸爸,我看到这类新闻之前,我就了解熟人之间的性侵可能超出我们的想象。我看了这个新闻之后,我就想说除了家长教育以外,我们社会有什么措施么?????要知道这个禽兽很有可能最后会规避法律的制裁。
  •  184
    孩子的妈妈真的是让我无法理解!你自己这么小的孩子扔给一个单身男人带?你是死了么?作为一个单亲妈妈,将儿子从7岁带到现在22岁,大学毕业已经上班一年,中间付出的心血真的是无法言说的,生怕儿子受一点点委屈。我想若是我的女儿遇到这样的遭遇,不等他受到法律的惩罚,我会忍不住拿刀去杀了这混帐男人
  •  177
    我们应该告诉她们:“你们的一辈子没有被毁,错的是强奸犯,而不是你们。” ——这一段话的实现,需要我们全社会一起来努力
  •  173
    即便作为半个山东人,我也要说带点地域黑色彩的话:山东的官僚风气之盛,对权力之崇拜,在全国绝对是顶尖的。
  •  138
    马赛克说,你这种这种人渣不配我!拖出去阉割了!
  •  134
    还看到写190斤的人坐在70斤的小女孩肚子上叫人家妈妈 这是什么样的变态家庭出来的恋童癖?
  •  127
    刚从烟台回家,看到烟台市芝罘区几个字简直心都碎了
  •  122
    这种畜生怎么有脸活着!
  •  113
    有孩子了年纪大了真的看不得这些,此时心中只有一个愿望,愿世界和平、愿社会和谐、没有贫穷和饥饿、没有性侵和家暴m m m m
  •  106
    恶心,为啥我国不能把这些QJ的人渣阉了
  •  103
    说他是畜牲都侮辱了畜牲这个名字!!简直出离愤怒,先物理阉割!再追究所有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最后将这个人渣千刀万剐!!
  •  102
    这个案子比较复杂,嫌疑人本身学法,受害人年龄很小,很多证据是不是有效,嫌疑人避重就轻,还有不负责任的某个部门。希望最后能有个令人信服的处理结果!!!
  •  102
    好难过⊙﹏⊙,下地狱吧,永远不要出来!!!!
  •  101
    有车有房,吃饱穿暖,高楼大厦,世界第一不是人民追求的目标,司法正义,阳光普照才是.
  •  91
    这个社会有病的人太多了,这个人渣还有女孩的妈妈。几年的时间把自己的女儿交给一个男人单独生活,正常吗?
  •  85
    这样的人渣,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词汇可以形容他的龌龊,肮脏,无耻以及兽行。必 须 死
  •  46
    这儿的“**山庄”有十几个就有四川广西等地来的十七八九岁的女孩。还有的养在酒店,有的边远别墅,甚至有的就几百元一月的出租公寓,都有做笼中雀的。有些是懂的,有些懵懂,有些完全不懂。有些是被骗了,有些是被卖了,有些是反抗了无用,有些是认命了无聊。社会财富与地位的不制约的互相膨胀与勾结。让这种现状在愈演愈烈。
     84
    哪里的,报警啊
  •  69
    我小时候也有差点被人猥亵的类似经历 还好一个路人不经意的声响打断了一切 我感觉不对 就跑了 但是当我回头时 那个恶魔正走向一群玩耍的小女孩……那时候我四年级 什么都不懂 之前毫无察觉 只有那个声响让我警惕起来……对于性教育 真的需要一个声响
  •  63
    即愤恨又无语!再一次看到了人性的恶和正义的缺席
  •  58
    大多数都在关注鲍和女孩的母亲个体,其中人类中这种肮脏卑鄙的人总会有,问题是如何阻止悲剧,这就是社会司法和行政约束,对犯罪者加以惩戒,是不是大家更多的要关注一下司法部门和流程,以免悲剧再发生?毕竟还有千万个鲍xx在游荡
  •  58
    作为一个8岁女孩的母亲,完全不能看这样的报道,希望法律健全,希望司法公正,希望社会有爱,希望每一个父母好好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  57
    警察公信力的再一次下降。如果能像某些国家那样有专门的儿童报警电话,儿童监护机构(比如父母虐待孩子的要把孩子带走另外监护起来)就好了
  •  55
    太多的疑点,太多的不可思议,期待真相大白于天下。
  •  52
    别怕,姐姐来了
  •  47
    进去了菊花肯定是保不住了
  •  41
    巜白夜行》里女孩的妈妈是收了钱默许的还提供场地和时间的,所以不能只盯着这个变态啊
  •  41
    我就是烟台的。难以想象这么个败类还是 高管 副总裁 而且还是当地有名的上市大企业。连个人都不算!一定要严惩 这才是对未成年人应有的保护!
  •  35
    司法是社会的底线,一旦和稀泥或者失公允,老百姓真的无助了
  •  34
    看了最近的新闻,无论是鲍某还是南航高某都是家境不错也受过良好教育,我相信在他们成长过程也有师长循循善导,教他们明辨事非,然而长着长着为什么就会长成人渣了。究竟是哪里教育出问题了,作为一个男孩的母亲除了给予自己孩子足够的家庭教育真的好怕他在社会上接收的不良信息影响品格健康。
  •  34
    写的好,孩子还有美好的未来。那个所谓的律师,后半生生算是完了。
  •  31
    一个孩子见到了人性中最恶心的一面,就已经是人类的罪过了。
  •  31
    前几天刚看了汤兰兰案,希望坏人得到应有惩罚。法律工作者犯法让人想到那个夫妻联手把“小三”送进监狱的“名人”,法律不应沦为被他们利用的工具。
  •  31
    为什么不能打电话告诉自己的妈妈,完全是有机会的。
  •  30
    这年头豺狼虎豹都是披着人皮出来的,无论怎样都无法改变它们禽兽的本面,畜生就是畜生,而鲍某明畜生都不如。。。
  •  29
    鲍什么某明啊?鲍毓明!鲍毓明!
  •  28
    都是黄片惹的祸!
  •  25
    鲍某没有办理法律上的收养手续,但双方实质是以父女身份相处 ,这只说明鲍某是非法收养。且文中说:“他甚至在李星星第二次报警后,写了一张保证书,保证书上写:“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文中的微信截屏中女孩也都是以爸爸相称,这都说明两人现在是以父女身份相处 ,鲍某是非法收养女孩。那么鲍某强迫性侵女孩,应该构成强奸。 如果如文中所说,女孩第一次就报警,而且之后多次报警。山东警察都无所作为,那么也应当查查相关警察。鲍某是人渣可怕,可如果山东警察局包庇纵容鲍某就更可怕,因为执法人员都堕落没有人性,那么受害人又怎么可能投诉有门?而且女孩第一次被性侵就报警,更加说明女孩是被强迫的,鲍某构成强奸。不是说与满了14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就不构成强奸,只要是违背女孩意志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与14岁以下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愿意都构成强奸。 之前看过一些报道,内容相对简单,鲍某的辩解,女孩母亲难以解释的存在,使事件扑朔迷离,网友不敢轻下结论。但今天的文章内容翔实、清晰。不管女孩的母亲以怎样的方式存在 ,女孩都是无辜的。鲍某应该涉嫌非法收养和强奸。
  •  23
    人间若有正义,必在当下!当下若无正义,也必在当下!
  •  14
    前两天小刀写孙红雷,我去刷了一遍征服,里面一句话思考良久:在我们这些没有权势的人,如何不被欺负?靠拳,靠刀!!现在我不是负能量,我只是突然想通了一些东西。有水的地方就有鱼,有鱼的地方就有生态层级。这跟什么国家无关,所有国家都这样。要知道对国家两个字的解释是,它是一个统治机器
  •  14
    呼吁"化学阉割"。阉了它们,标记它们,用共和国的法律为中国的儿童打造一片朗朗青天!
  •  11
    这个案件最令人细思极恐的在于,假如受害女孩没有去南京报案并且没有碰到那个负责人的警官呢?假如受害女孩还在烟台等待调查结果呢?假如受害女孩没有保留证据呢?假如受害女孩自杀成功呢?假如哪一个成立都是无法挽回的。再次要感谢那位好心的南京民警,因为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正义无愧于帽子上的警徽,并为他点赞,同时我要质疑烟台警方,而且通过这次事件他们“亮了”
  •  11
    感谢有良知的媒体人,昨天看到,希望大家一起呼吁,让有关方面重视,彻查此事,让施暴者付出代价,不能在社会立足。如果有机会为小朋友捐款,我很愿意,对女孩,这个不是她的错,不是因为经历这种事情就受到社会歧视,应该付出代价的是禽兽?
  •  10
    烟台市公安局和检察院已高调介入!希望正义正在路上…
  •  10
    这两天一直在关注这件事,刚才看到央视公众号也发布了,并表示会跟踪到底,希望如此吧,身为女性,正常活着不受伤害太不容易了。(本人公交上就遇到过骚扰的情况,已经过去三年了,现在心里还有阴影……)
  •  9
    别想了,他明显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先憋到目标年满14岁再下手,还有精神上的控制,最后还有他仰仗的“人脉”,他以为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错了,社会不仅有法,还有德,还有民意和舆论,单位不是已经解除合同了麽?这种“踩着节奏犯罪”的行为会被社会大大的关注,他背后的“保护伞”还能通天不成?
  •  9
    一追到底,社会主义国家的优势就是要保护妇女儿童的,不相信中国律师界斗不过一个鲍人渣。
  •  9
    我觉得即使没有正规的收养手续,他把孩子接走独立抚养这个事实条件得到认定了不耽误以高法出台的《意见》审判,现在就看舆论的声音够不够大,法官够不够勇敢,看姓鲍的后台有多硬!
  •  8
    动物凶猛,没人性,却学会了渣人所有的恶习…
  •  8
    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感谢小刀总是冲在第一线,保重
  •  6
    严重认同!!!一定要让这种人在法律以外的地方收到惩罚! 法律是很死板的,要讲证据,但就算最后法律无法惩罚鲍某明,但我们也可以对他进行社会性惩罚。 用人单位都不要再雇佣他。 生意伙伴不要和他合作。 那些喜欢跪舔强权的人,不要去跪舔他。
  •  6
    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渣,作出如此行径有问题!一个本来主持正义的执法部门不作为,更有问题!这些问题不能有效解决,以后就会是更大的问题!
  •  6
    性侵强暴猥亵未成年女生,与邪教有关,源于某教派的养生之道,之后演化成官运财气的吉祥供奉。其实质远比性侵强暴猥亵本身残忍得多,对孩子的伤害也惨烈卑劣得多!
  •  6
    社会精英出现各种性格问题,人格问题,人渣,不禁要去想究竟教育哪里出了问题,披着人皮的狼究竟如何才能识别出呢
  •  5
    如果最终没有宣判罪犯,希望全社会抵制这个人渣!没有人雇佣它,没有人跟它合作,走到哪都像过街老鼠!这样的犯罪成本才匹配这样的人渣!
  •  5
    调高年龄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吧?女孩子这个时候太危险,可也有些未成年这个时间段不是个孩子,就是个禽兽。
  •  5
    想到这两天在追的《不完美的她》,这些妈妈怎么了?!
  •  5
    时不时就会看到一些变态新闻,自己也慢慢心理扭曲了。真想飞过去把这些垃圾抓来,用变态的方法折磨他。
  •  5
    不要用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还有,多行不义必自毙!
  •  4
    你看 总有一群我们不知道的人在臭水沟里仰望着这片星空 我一直不理解有些真实发生的黑暗故事翻拍不能上映 所以后来国内的电影我都看的少了 韩国的熔炉 素媛 真的给了我很大的震撼 也让我更加注意自己的人生安全 我相信 还有很多家庭 父亲进女儿房间不敲门 在家只穿裤子 等等 还都认为没什么呢 母亲也不以为然 你看 她们根本不会知道这是不正确的 我们身边也没有这样的影片告诉她们 小孩子在出生的时候就要告诉她 如何爱护自己 如何尊重自己 如何保护自己
  •  3
    果然正义之刀!没让刀粉失望
  •  2
    4月13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针对鲍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
  •  2
    一种绝望的悲凉和一股出离的愤怒! 智慧的升华让人崇高,用聪明才智释放欲望让人变成魔鬼。 这种恶人不杀,邪魔外道都出来了。
  •  
    这个世界有两个硬通货,一个是钱,一个是权。
  •  
    是否认定为强奸,是以是否违反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与之发生性关系为准。而非人与人的关系。虽然共同生活、当事人的法律背景对强奸罪的认定会造成难度,但要相信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  
    明显⋯禽兽身后有畜牲……都会进地狱⋯丧尽天良……祸害14岁小孩子⋯非人类……何面目立足郎郎🔥天下🔥老天爷🐲劈它们的雷电已经备好灬地狱索魂符⋯急急如律令……

作者: RESSRC

个人资源站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