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拾一 LUSHIYI
《舔狗型的男人,有爱也有性,能要吗?》
Part.1
一个男人处处以你为主,任由你呼风唤雨,指点江山,你具有绝对性的说一不二——作为女人,你会享受于这种关系吗?
来看一封来信——
拾一,你好,有个问题想要听听你的意见。我今年33岁,离异未育。个人条件不错,不论是颜值、经济、还是能力。
我的前夫是一位比较成功的企业家,但性格很强势,而我本身也不弱,受不了他的强势,所以和平分手。
单身两年多了,目前遇到一个男人,对我特别好。在相处的过程中,基本都是我高高在上,他伏低做小。
倒我不是刻意为之,而是他把我捧得很高,把自己放得很低。
我一个电话就能让他随叫随到,一个不满意就能让他立刻走人,哪怕三更半夜。可谓是,招之则来挥之即去。
平时我白天都不在家,晚上才回来。只要他一到我家,第一时间就是给我打水洗脚。只要我饿了,不管多晚,他都能立刻起来为我做吃的。
我去哪里,他都会送。我从哪回来,他都会接。只要我一个电话。
偶尔我因为工作压力过大,胡乱发脾气,他也生生受着,毫无怨言。还说,只要我能出气就好。
我对他有任何不满意,就会提出分手。而他总是特别卑微地挽留我,什么下跪,自打耳光,赌咒发誓……有次为了等到我,在我家门外守了整整一夜。
男儿膝下有黄金,他愿意做到如此,我也有些动容,那到底要不要考虑跟他结婚呢?
我犹豫的地方在于,他的能力与经济与我的差距非常大。没有正式工作,也无积蓄。但个人形象,我还是认可的。
在性方面,我们也很和谐。不过我却没有特别心动的感觉,更多的像在舒缓欲望而已。
我单身以来,也接触过不少男人,但没有一个能做到他这一步。
我也在想,女人找个男人到底是为了什么呢?虽然说舔狗的质量不高,但被舔的确舒服。
大不了就当自己养了个男人,至少换来了舒坦。我要找各方面都与自己旗鼓相当甚至高于我的男人,也必然不会这么跪舔我。
有得必有失吧,始终是难以两全。拾一,我现在很茫然,你可以帮着分析分析我这档子事儿吗?
Part.2
陆拾一:
看到你这封来信时我在想,或许会有人说:为什么非要别人跪舔你?两个人相互尊重不好吗?
我相信,你可能也听过这类声音。男女关系从来都不止一种形态,有些是两情相悦、有些是唯我独尊、有些是苟且将就、还有一些是合作共赢……
不同的人,需要不同的男女关系。有些人觉得两情相悦让我很快乐,有些人却认为唯我独尊让我更爽快。
曾经我不太能理解这一点,也一直认为两个人互敬互爱互助,更妥当。
可一位男性朋友让见识到男女关系中的多面性,有次聊天时他说了一番话:
让男人在两性关系中感到最快乐的不是爱情和性,而是一种凌驾于女人的支配权、决定权、选择权。
当然,爱情和性也快乐,但却没有后者那么快乐。因为后者极有可能把人的私欲实现到极致。能为所欲为,本身就是一种快乐。
我极有可能会选择那个处处以我为主的女人,而不是与我旗鼓相当的女人。
在某种情况下,A女更优秀,但恰恰是B女反超了前者,把一个大佬拿下了。没有什么特别深层的原因,也许仅仅是因为B女更乖,更懂事,更把男人当回事。
这位男性的话是好是坏暂且不论,但起码可以论证他的观点代表着另一种两性模式。
我理解男人渴望找一个听话的女人,也同样理解女人想找一个以自己为主的男人。但因为男女性别不同,相较于女人,男人更能接受舔狗。
女人对于异性的需求或多或少都隐藏着一丝慕强情结,这是历史文化所带来的根深蒂固。
在这方面,男人接受一个跪舔自己的女人,心理上更通畅。但女人接受跪舔自己的男人,感到为所欲为的同时,因为慕强心理作祟,又会有些不甘心他的无能。
准确点说,女人要的不是舔狗,而是一头会在自己面前温顺的狮子。舔狗是温顺,但女人依旧会介意他不是头狮子。
Part.3
说几点我的个人看法——
第一:
当事人的这位男人能做到的种种,都足以证明他属于舔狗特质。
男儿膝下有黄金,你因为他下跪而动容,我认为大可不必。不是每一种男儿的膝下都有黄金,跪这种事对于有些男人而言,就是双腿一弯的功夫。
他自己都不一定当回事,你若当回事的话,着实有些自作多情了。
你离婚后遇到过不少男人,唯独只有他对你如此。这能说明他最拿你当回事?我不否定,但还有一种可能,也许那么多男人里就他一个人是舔狗。
在我的个人感受里,被舔狗当回事,的确没什么含金量。为女人伏低做小,马首是瞻,不一定是他对你情有独钟,还有可能是他做惯了,顺手拈来。
早期有一位女读者咨询我一个选择上的问题,一边是一个处处以她为主的普通男人,会为她系鞋带,拎包包,挤牙膏。
另一边是一个富一代,基本没什么细节上的照顾,但又特别舍得为她花钱,愿意娶她回家做妻子。
她不知道该选谁?女人习惯用细节与体贴来判断男人是否对自己足够用心——但这种判断形式,只能作为辅助参考,它并不具备绝对性。
真没必要什么都扯到爱不爱,有些男人能把女人伺候得很好,很有可能是熟门熟路了。
这又让我想到一个富二代闺蜜的弟弟,他追求一个女孩子被拒绝,理由是另一个男人虽然普通也没什么钱,但对自己更好。跟女读者的故事,倒是差不多。
闺蜜弟弟失恋后喝得酩酊大醉,说:我真的好喜欢她,甚至可能比另一个男人更喜欢,可她为什么不选我?我做得不好,但只要她提出来我可以改呀,我以前又没什么讨好女人的经验。
当时我和闺蜜去酒吧接人的时候,还觉得挺好笑。如今想起这桩事,不得不说闺蜜这弟弟误打误撞中还一语中的——他是做得不好,因为他以前没有讨好女人的经验。
写惯保证书的男人,会经常保证。吃软饭的男人,会经常伸手。会说情话的男人,开口就来。会撩妹的男人,轻车熟路。
舔狗为什么那么跪舔你?可以洗脚捏背做宵夜,招之则来挥之即去?他若一点拧巴劲儿都没有,就是最让女人觉得拧巴的地方。
因为你搞不清楚他跪舔过多少女人,才能做到如此自然而然。
Part.4
第二:
平心而论,跟舔狗在一起,并非没有快乐。
可一段关系最重要的是什么呢?这又得细分是什么样的关系。
你找一个炮友,在这种肉体关系里,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安全+性愉悦。你找一个恋人,在这种情感关系里最重要的因素可能是两情相悦。
你都考虑结婚了,那么在婚姻关系里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呢?可能一百个人有一百个答案,但我想,最重要的因素怎么也轮不到是舔狗吧。
也就是说,如果你考虑结婚的最大因素是他跪舔得你很舒服,这不是明智的考虑。因为这个理由没有办法支撑起婚姻,但它可以支撑起你的空窗期、娱乐期、可能还包括恋爱期。
女人都有过服装搭配的经验吧,什么材质的上衣配什么材质的裤子,哪种风格的鞋子配什么样的包包。
皮质的衣服属于一个种类,真丝的又属于另一个种类。道理是相通的,男人也同样需要你去分类和搭配。
你把炮友类的男人,与婚姻搭配,这不妥当。把花心类的男人,与深爱搭配,也不妥当。
如同当事人,把舔狗与婚姻合伙人之间划成等号,虽然这是你的个人倾向,但倾向这种东西支撑不起事实。
有些女人的个人倾向是爱情,但爱情可以调剂婚姻,不一定可以支撑起婚姻。那些没爱的夫妻还在一起过,但没钱买米下锅的夫妻再爱都可能会分手。
个人倾向需要考虑事实因素。当事人现在的个人倾向就未曾考虑事实因素。
你们属于女强男弱,如你所言他没积蓄没稳定工作。那相处模式可能是:
电影票你买,可乐你买,爆米花你买……房子你出,彩礼别想,孩子你喂,老公你养……
Part.5
第三:
这一条,说一下审美异性吧。
如同服装,我下楼撸串的时候,可能随便穿一套舒服的衣服就行了。我不需要考虑会不会把它弄皱,油渍沾到身上会不会很难洗。
因为这套衣服本来就是小区散步,驿站取快递时才穿的。涉及到重要的场合,这套衣服是没办法派上用场的。
重要场合的服饰,可能需要我小心翼翼地呵护,避免油渍和褶皱。并没有我穿撸串的衣服时,那么自在。
可在我心中,能出席重要场合的衣服含金量一定更高,带给我的可能性也更多。我在后者身上付出的成本(如购买成本、养护成本)同样更高,毕竟它跟撸串的衣服档次不一样。
我穿后者时,会熨烫一下。需要清洗时,它的去处是干洗店,而撸串的衣服就是扔家里的洗衣机。
我从来没想过要把撸串的衣服用于我人生中的重要场合,虽然它同样与我肌肤相亲过。
我不否认,撸串的衣服带给我很多的舒适感。我在用它的时候,更肆无忌惮,更随心所欲。但你让我一辈子就固定于这种层面的衣服,我也绝不愿意。
因为它无法带给我任何光环,甚至我连穿着它出远门都不愿意。在接触任何一个稍微有分量的人时,我都不会让撸串的衣服出现在自己身上。
人家问我为什么要穿成这样?难道我逢人就解释:这套衣服特别乖,我随便折腾都没事呢。
这颇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如果我内心是认可这套衣服的,那我为什么要解释呢?而当事人又为什么要迷茫呢?
如果别人不问,你连解释都没有出口。没准人家心里就觉得你只配与这个段位的衣服,肌肤相亲。
这一条,算意有所指吧,也没必要说得特别明朗,徒增尖酸与刻薄。
Part.5
最后说几句体己话,假设这个男人是真心爱你,所以才卑微至极,你要选择他同样应该慎重。
看看那些骄傲的女子,哪怕情根深种相思成疾,她的背脊骨也是笔直的。风骨这种东西,不分男女。
没有风骨的人,让你肆意,肆意的同时也有形同嚼蜡的乏味。你说你们性关系和谐,但你更像是在发泄欲望。仅凭这一点,对于女人而言就足以佐证美感与欣赏要胜过凌驾与肆意。
古时候的富贵人家是离不开奴才的,哪怕如此他们也不怎么高看奴才。就是这么矛盾又共存。
轻易为女人而折腰的男人,我多少有些轻视,哪怕那个女人是我自己。说起来很是矫情,为你要死要活做牛做马还不好吗?事实上,不那么好。
这种区别在于,我更青睐为我披荆斩棘的英雄,而不是为我打杂看门的奴才。而总是跟奴才混在一起的我,可能久而久之也配不上英雄了。
不过,当事人觉得没问题就没问题。这是一个择食的事儿,精酿的食用油是很好,但地沟油也有不少人在吃。但要买回家且长期以往吃地沟油的人,还是不那么多的。
— E N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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