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李天一送进大牢的律师:大连11岁女孩不能就这样死去! | 万小刀

受害女孩妈妈和田参军律师

2019年10月29日,著名律师田参军前往大连,准备受理11岁小女孩被14岁少年杀害一案。

这是一件很棘手的案子,他想“堵上现有法律的漏洞”,他想“为中国法律的进步和完善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不一定能成功,但得有人去做。

早上他在微博发了一首诗《寒衣》:“风狂红叶疾,霜厚绿草戚,十一秋欲尽,故人添寒衣”。

一股萧瑟和肃杀之气扑面而来,竟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味道。

 

在微博评论里,网友纷纷希望田参军能为被残忍杀害的10岁小女孩伸冤。

田参军律师伸得了这冤吗?

 

一、

先简要说说案情。

2019年10月20日,一位11岁的女孩淇淇,在补课回家的路上,被13岁男孩蔡某某哄骗回家,欲强行不轨,女孩反抗,最终被蔡某某连捅7刀,其中一刀还捅在头部。

杀人后,蔡某某在班级群里说,“我今年虚岁才 14 ”,意思是自己还未成年,杀人可以不用坐牢。

因为他知道未满14岁,杀人不用坐牢,所以他才敢痛下杀手。

这太可怕了。

蔡某某被捕后,他父母连夜搬走,自始至终,没露一次面,没对受害家属道过歉,更不提赔偿的事。

没几日,蔡某某的舅舅出面接受了媒体采访,他说自己的外甥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平日里,父母对他管教很严格,孩子在性格上也没什么异常。

对于网上的爆料和传言,他说:扯淡!

10 月 24 日,大连警方发布通报说,依据《刑法》规定,由于杀人凶手蔡某某未满 14 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只能对蔡某某实施收容教养,为期三年。还强调称, 蔡某某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服刑人员。

被害女孩淇淇的舅舅不理解:“仅仅因为凶手不满 14 周岁,死不了,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就可以随意剥夺别的未成年孩子的生命吗?你是未成年,可我们的孩子也是未成年啊。”

10 月 27 日,大连警方再次回应,目前对蔡某某采取的收容教养,已是我国法律框架内最严厉的措施。

被害女孩淇淇的妈妈在得知这个结果时,在朋友圈悲愤地说:

……你残忍地杀害11岁的孩子,收容教养3年我们都无法接受,刑事责任还不能追究??教养不属于服刑人员,我们孩子的惨死,冤死,法律怎样保护?谁能给我一个交代……法不通情啊,法不服民众,法不平民心!我们不服……

 

法律制裁不了一位双手沾满鲜血的未成年少年,是因为要保护未成年人,那么另一个被残忍杀害的未成年小女孩,法律怎么保护?

这太荒谬了。

如今,田参军已抵达大连,并与淇淇家人在一起,对案情已有了他自己的分析和判断。

万小刀有加过淇淇妈妈的微信,她在朋友圈说: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我只要公道!我会和田律师共同努力为我女儿讨回公道!田参军律师当年可以让李天一归于刑法,我也相信我女儿的事情真相会水落石出!       

 

那么,田参军是何方神圣?当年李天一强奸案又是怎么回事?

 

二、

 

为了更好地介绍田参军,我们先讲一个发生在日本的真实故事。

1999 年 4 月 14 日,23 岁的本村洋下班回家,发现大门没锁,家中一片凌乱,妻子本村弥生和刚刚 11 个月大的女儿夕夏都不见了。

他开始四处寻找妻子和孩子的下落,最后在家中装棉被的柜子里,发现了半裸并且尸体已经僵硬的妻子。

本村洋立马报警,警察赶到,在柜子最上层,找到了用塑料袋包裹着的 11 个月大的女儿夕夏的尸体。

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一瞬间,就家破人亡,本村洋难以接受,崩溃地瘫坐在地上。

        

曾经圆满幸福的一家   

4 月 18 日,警方逮捕了刚满 18 岁零一个月的少年杀人凶手福田。

凶手供述, 4 月 14 日,他伪装成一名排水管检查工人,按响门铃,顺利进入室内。

其目的,是想强奸本村弥生。

少年压住本村弥生身体后,遭到激烈反抗,他开始用手死死地掐住本村弥生的脖子,直至窒息死亡。

为了防止本村弥生“万一”苏醒,少年凶手福田用事先精心准备好的胶带,缠住她的双手,还有口鼻,开始实施X侵。

11 个月大的女儿夕夏在旁边不停地哭,18 岁的杀人凶手抓起她往别处一扔,婴儿开始更大声哭泣,并不停往妈妈身边爬去。

怕婴儿的哭声引起邻居的注意,兽性大发的 杀人凶手,举起婴儿对着地面狠狠摔去,最后又用绳索,将婴儿勒死。

当时日本法规,有一条很操蛋的规定:

只要你年龄未满二十周岁,都是未成年,在第一次开庭审议时,本村洋要抱着妻女的遗照出庭,被法官制止了。

法官的理由是,本村弥生的遗照,会伤害影响到 18 岁杀人凶手福田的心理和情绪,因为福田还是一个孩子。

开庭时,杀人凶手福田穿着拖鞋入庭,在辩护律师的眼神示意下,他对着本村洋的方向,深深地鞠了一躬,说:真对不起,我做了件无法宽恕的事。

可笑的是,就这句“对不起”,竟然成为法官认定杀人凶手福田“已经有了悔改意思”的重要参考,也成了他被轻判宽恕的理由。

一审下来,福田被判无期徒刑,在日本,无期徒刑对未成年人非常友好,只要你表现稍微乖一点,七八年就能出狱。

法庭宣判的那一刻,福田对着本村洋做出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本村洋说:“我很绝望,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原来司法重视的是加害人的人权,那么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益又在哪儿?如果司法判决就是这样子的,那么还不如现在就把杀人凶手给放出来好了,我会立刻亲手宰杀了他。”

检察官吉田非常同情本村洋,他说:“我自己也有一个年幼的女儿,无法想象凶手可以这么狠心,将一个还不会走路拼命爬往母亲身旁的婴儿,抓起来往地面摔击后,残忍杀害。如果司法对这样的人都无法做出严重的惩戒,那么还要司法做什么?”

他鼓励本村洋不要放弃,去积极推动司法改革。

在本村洋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少年凶手福田杀人案”,得到了全国的广泛关注,甚至当时时任日本首相小渊惠三,也做了回应,他说:“法律对于无辜受害者的救济跟保障很显然是不够的,对本村洋的情境跟诉求我们不容忽视。”

第三审的时候,由最高法院开庭公审,18 岁杀人凶手福田的被告辩护律师团,从原本的两名律师,一下子扩展到了后来的二十一位辩护律师团,他们在一起开始集思广益,狼狈为奸,为了能赢,开始无视事实,全盘否定福田之前的供述。

他们说:

 

福田在很小的时候,母亲就自杀身亡了,福田开始极度渴望母爱,由于对母爱的过度渴望,才会让他在见到本村弥生时,情不自禁地抱紧她,对于意外造成的死亡,只能是一种遗憾。

至于X侵行为,是因为福田认为,只要将自己的小蝌蚪送入被害人的体内后,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他的这一行为,是一种起死回生救死扶伤的医救仪式。

勒死 11 个月的婴儿夕夏,是因为婴儿一直在哭,福田在她的脖子上绑上蝴蝶结,只是为了哄她开心,让她停止哭泣。

我在打出这些字的时候,牙齿不自禁地咬得格格作响。

更令人气愤得想摔电脑的是,杀人凶手福田,对于自己的恶行又是怎么想的呢?

在狱中,他给朋友的信中这样写到:

 

我杀死本村弥生,只不过是一只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只可爱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地就骑上去了。我这样有罪吗?

这世界终究是由恶人获胜的,7、8年之后,等我出狱时,你们要举办盛大的party欢迎我啊!

 

杀人后,没有一点悔改,还得意洋洋,还四处炫耀,这就是杀人凶手福田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简直是游走在法律框架内的一头恶魔。

2008 年,经过 9 年的艰难持续诉讼,法官全面否定了被告律师团的主战,宣判福田处以死刑。

这是日本第一个刚满 18 岁被判死刑的案例。

本村洋说,“无情夺取他人宝贵生命,的确是件很残忍的事,可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打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让犯人真切的体会到,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死刑不是报复,死刑是让犯人诚实地面对自己所犯下的恶行的方式。”

我写这个故事,是想告诉大家,维权之路,异常艰难,那怕你的代价是两条生命。

有时候,法律条款可能是你维权的绊脚石,有时候,同行律师也可能是你维权的绊脚石。

2013 年,引起全国关注的“李天一案”,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田参军律师就是作为维权的一方,也曾受到了利益方的层层阻绊和设障。

 

三、

 

2013 年 2 月 17 日晚,李天一一行 5 人来到海淀区某酒吧喝酒,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好包房,上了啤酒、洋酒等。

李天一一行,让张某找陪酒小姐,张某便叫来了两名女子,其中就包括受害人杨某。

期间,杨某喝了很多酒,呈现醉酒状态,这时李天一叫来领班张某,问杨某能不能出台?张某看杨某喝醉了,就拖延时间说,先吃饭,等杨某酒醒一些,让她自己决定。

杨某看吃饭有领班张某陪着,就同意跟李天一等人出去吃夜宵,吃完饭,已是凌晨 3 点多,李天一跟同行的两人商量一番后,领班张某打车离开。

杨某在车上寻找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了,表示要下车,李天一不同意,打了她,进入酒店的电梯监控里显示,李天一等人扶着杨某,期间还有殴打动作。

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天一等人对其实施了殴打,并强行脱去衣服,李天一率先对杨某实施了猥亵,随后是王某,几人都没做安全措施。

LJ结束后,李天一几人凑了 2000 块钱,塞到杨某包里,让她下楼打车离开,2 月 19 日杨某报警,田参军成了杨某的维权律师。

在利益和权力面前,真正的精彩,下面才开始。

由于李天一的特殊身份和背景,再加上李天一曾多次犯错屡教不改,李天一案一出来,迅速发酵为中国网民最关注的话题。

美国、法国、印度、日本等多国媒体,也对此事做了跟踪报道,李天一一跃成了“国际名人”,比其父亲李双江母亲梦鸽的知名度还大。

2013 年 3 月 19 日,梦鸽委托律师发表声明,怒斥说,自己的孩子李天一还未成年,现在网上的报道和传播,没有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7 月 10 日,李天一新任代理律师发表律师函,公开指责公众和媒体对这起“涉及名人子女的普通刑事案件”过度关注,说,侵犯了李天一以及李天一父母的隐私权。

还说,他们要为李天一做无罪辩护。

此时,李天一的其中一个同伙辩护律师称,此次案件不应被定性为“强奸”,而应该被定性为“强迫妇女卖淫罪”。

原因杨某是酒吧坐台小姐,酒吧在明知杨某喝醉,丧失辨别个人行为能力的时候,仍安排其出台卖淫,应反过来追究酒吧强迫妇女卖淫罪。

他还向李天一的母亲梦鸽支招,可以通过组织几个刑法学家, 把自己的观点借专家之口说出来,影响大众舆论,然后做检察院和公安工作,把酒吧责任人抓起来,搞个“案中案”,绝对可以趁机把案子翻转过来,为李天一洗脱罪名。

这个律师,最后不无惋惜地说,“可惜梦鸽太固执”,听语气,像一条摇尾讨好主人的狗,没被主人认可,语气充满失落感。

7 月 25 日,还是这名律师发声,说,监控显示,李天一已经和酒吧商量好了“小姐出台价格”,在轮流发生X行为过程中,他们殴打杨某,是因为在交易过程中,杨某的服务没有得到他们的认可。

把 LJ 罪,硬是说成轮流发生X行为,殴打逼迫,变成了服务不到位,无耻都可以无耻得那么清新脱俗!

是不是和日本的本村洋案件中的律师很像?

可惜的是,日本的律师,是为了“人权”,是圣母婊,而李天一案件的律师,就是狗了,为了李双江的钱,更是为了李双江的权和影响力。

请原谅我这么长篇累牍叙述这个案件的每一个细节经过,因为它太重要了,重要到,可以让我们看出,一些律师,是多么的无耻,多么的没品,多么的下流。

7 月 30 日,梦鸽在律师的支招下,向法院申请公开审理李天一案,被法院驳回。

8 月 7 日凌晨,梦鸽的委托律师发文称,梦鸽已于 8 月 6 日上午,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举报酒吧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

8 月 7 日,酒吧负责人回应梦鸽,你这是诬告,并说,诬陷也是犯罪,再这么下去,我们就要跟你打官司了。

8 月 28 日,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案开庭审理,五被告都接受了单独讯问,并详述了事发始末,但李天一的说法和别的被告及被害人的证词有很大矛盾,比如李天一说,自己没和杨某发生X关系,并说杨某是卖淫女等。

9 月 26 日法院一审判决李天一有期徒刑 10 年,李天一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11 月 19 日,二审开庭,李某某一改之前坚持只是嫖娼不是强奸的说辞,当庭翻供说,事发时,他接到妈妈的电话,在门外接了十多分钟,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

法院二审最终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沸沸扬扬全民关注的李天一案,在田参军律师的努力和坚持下,让扑朔迷离的案件归档于刑法。

这是被害人的胜利,也是田参军律师的胜利,也是正义的胜利。

谁都不怕的魔王李天一,就这样送进了大牢,一关还是 10 年,现在还在牢里悔心革面,希望他出狱后能重新做人。

 

四、

 

今天,田参军律师的微博进一步更新动态。

 

他经过案发地走访和考察,写下了自己的思考:

 

1,蔡某某未满 14 周岁,身高 170 厘米,体重 140斤。

2,下午三四多钟,小区里不断有人来车往,蔡某某是经过反复观察很多次(用时二十多分钟),才找准机会抛尸。

3,他行凶时,意志坚定,从被害女孩淇淇进他家到遇害,前后用时不过六分钟,心狠手辣,杀人意图明确,如果,他有那么一丝的犹豫,淇淇的呼救声,就很有可能被过往的路人听见,淇淇就有可能得救。

4,如果蔡某某的父母对他多一点监管,将他带在身边,或者委托其他人进行监管,而不是放任他一个人在家,四处游荡,那么蔡某某就不可能有作案的机会,淇淇就不能被害!

5,蔡某某宣扬自己未满十四周岁,杀人不用偿命。

 

最后,田参军律师说,对于这样心智早熟,策划周密,犯意强烈,手段残忍,且对法律有所了解还能利用法律漏洞的所谓未成年犯罪人,我们要反思,更要汲取教训,堵上现有法律的漏洞。

淇淇的妈妈也在朋友圈说,会和田参军律师一起努力,为女儿讨回公道。

当年,本村洋凭一己之力,推动了日本的司法改革;6 年前,田参军律师改善和打压了像李天一这些“二代魔王”的嚣张气焰。

现在期待田参军律师,凭借受害女孩淇淇事件,可以推动司法改革,让蔡某某们受到法律更严厉的制裁,就像本村洋说的,“死刑不是报复,但死刑是让犯人诚实地面对自己所犯下的恶行的方式”。

推动司法改革,不能让田参军律师一个人战斗,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参与。

因为,这也跟我们每个人相关。

现在校园霸凌事件屡有发生,其实这些霸凌别人的少年,往前跨一步,就成为下一个蔡某某,当他们知道未满14周岁杀人不用坐牢的时候,会不会霸凌得更加肆无忌惮?会不会霸凌得更加没轻没重?会不会因此诞生很多个蔡某某?

想想真的很可怕。

我们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下一个蔡某某,更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所以,推动司法改革,事关我们每个人,也需要我们每个人参与。

如果不是日本民众的广泛热议,本村洋的妻儿可能就无法昭雪,也无法推动日本司法改革;

如果不是李天一案件被全国网友热议,结果还真不好说。

如果能推动司法改革,不仅有可能阻止下一个蔡某某的诞生,更能避免出现下一个受害者。

救救孩子!
约束无法无天的孩子,更挽救无辜的孩子!

精选留言
  • 531
    小小心意,希望可以温暖到受害者妈妈
    132
    作者
    谢谢,感恩,一定会悉数转达。
  • 1181
    不一定能成功,但得有人去做。
    68
    作者
    评论几百条,只能放出来100条,所以大家不用评论了,把想评论的话分享朋友圈吧。
  • 788
    人间正道是沧桑!一定要严惩凶手!支持田律师!敢于为正义发声的小刀好样的
  • 729
    不用多说什么话,推动刑法改革如果需要万人请愿签名,记得叫上我!
  • 660
    法律不能用来保护和培养少年杀手
  • 530
    支持田律师,一位充满正义感的大律师!
  • 462
    支持田参军律师!请您一定帮女孩和她的家人讨回公道!!!
  • 371
    会不会也像日本的事件一样,打了四年的官司,等蔡某一成年就执行死刑?
  • 345
    一定要严惩凶手,首案的判罚对社会的导向作用太大,为啥不敢扶老人了,想想
  • 331
    保护了杀人的未成年恶魔,谁来保护受害的未成年少女啊?都是未成年人啊!恶魔会有重新开始的一天,女孩再无重开日!杀掉恶魔,地狱也许就空荡荡了!
  • 277
    此时此刻真希望来个从重从严从快。。。。
  • 239
    感谢小刀,感谢田律师!
  • 226
    未成年人的的合法权益要受到保护,但是法律法规更应该注意保护未成年受害者的权益。如果这样的话,那以后小学校园就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了。
  • 215
    支持正义
  • 199
    庆幸国家还有这样的律师,既然是恶魔,就送他回地狱吧
  • 170
    谢谢田律师!
  • 168
    支持田律师!
  • 167
    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 155
    支持田律师,支持这个能站出来的英雄,哪怕是螳臂当车,我们不能输给自己。
  • 151
    有些事情 总得有人去做
  • 143
    搞个全国实名签名,看谁支持杀人无罪
  • 140
    只有凶手,没有孩子
  • 136
    追究不足14岁杀人者的父母的渎职罪,按渎职罪的顶格处罚。
  • 134
    点个赞 希望让更多的人看到
  • 129
    因为凶手18岁就可以饶恕了他杀人的罪过,这几乎等于是对行凶者的纵容,是对受害者的第二次伤害!对凶手严惩不贷,也无法安抚受害者父母亲友的痛,只是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落到实处!同时也警戒他人:有些错误有机会弥补,这样的错误永远不能被原谅!
  • 129
    支持作者,棒棒哒
  • 117
    希望可以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 116
    有田参军这样正义的律师,加上万小刀这样良心的媒体人,我感觉这个案子有盼头。
    80
    作者
    向田律师致敬!我们这种小小的自媒体能量有限,希望更多有影响的媒体人一起鼓与呼!
  • 109
    写的不错,
  • 108
    希望由这案件,出台我国的“熔炉”法,推进我国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也为真真正正保护千千万万应该被保护的孩子们
  • 98
    现实里只有小部分的律师是正义的,真是悲哀
  • 97
    现行的青少年保护法有许多法律漏洞,现在的孩子成熟早,像蔡某某这样的杀人凶手,明知故犯,想逃脱法律惩罚。强烈要求对青少年暴力犯罪必须严惩!古往今来,杀人者必须偿命!支持田律师,推动司法改革!
  • 95
    看完之后我想到了前几天四川发生的学生袭击老师的事儿
    59
    作者
    我也看过那视频,发微博被秒删
  • 92
    关注此案!期望法律能为淇淇讨回公道,期望以此案为鉴的修法!《保护法》应该保护适龄人不受侵害,而不是为施害者留下“保护”的漏洞!
  • 82
    每个人都支持一块!
  • 80
    约束无法无天的孩子,更挽救无辜的孩子!
  • 76
    转发就是最好的支持!
  • 75
    支持正义,一定要为小女孩讨回公道
  • 74
    但愿一命偿一命
  • 72
    希望以此,扭转当下的法律漏洞,让作为底线的法律,真正保护应该保护的人
  • 69
    很难,法律就是法律,即使现在修改刑法,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也无法作用于这个案件。
  • 67
    支持修改法律,保护未成年人,而不是保护加害未成年人的未成年犯罪分子,支持律师
  • 67
    支持田律师!支持刀哥!
  • 65
    法律是保护未成年人,并不是包庇纵容未成年人,此法律漏洞不堵,未成年人效法者众,则少年亦成恶狼!
  • 65
    支持田律师!法律是用来支持正义的
  • 64
    推动司法改革势在必得。
  • 58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终有一天会砸到你的头顶! 我希望这个“终有一天”会早点到来!
  • 55
    推动司法是约束无法无天的孩子,更挽救了无辜的好孩子。支持田参军.加油
  • 54
    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在现行的刑法下,就算那个孩子杀了一百甚至更多的人,也就是收容了,没有其它办法,司法人员不可能突破法律限制。所以大家不要抨击司法人员了,应该修改的是法律。但是即便法律今天修改了,也很可能因为没有溯及力而无法追诉
  • 51
    支持正义!转发中
  • 49
    支持田律师,为正义点赞
  • 49
    感觉微信公众号比微博传播还广些了…
  • 48
    就想说两点: 1. 不能因为法律的漏洞放过了这些凶手,特别是毫无悔改之意,不顾受害人家属悲痛感受反而炫耀的杀人凶手! 2. 现在真正有良知的律师真的很少很少,大多只是想着研究法律,钻法律空子赚钱的伪维法者!所以真心希望田律师能伸张正义,还死者一个公道…
  • 47
    未成年人以严重暴力侵害同未成年人不适用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才是更加有效的保护更多万千的未成年人。本案适用无期徒刑有限减刑的方式来警醒那些欲让罪恶冲破底线的未成年人。
  • 44
    支持大状!加油!
  • 41
    第一时间转发
  • 40
    万小刀还同时发了一篇侠客的文章!点赞!
  • 39
    天真纯净的叫孩子,凶残暴戾的只能叫“恶魔”,纵容恶魔,就是抛弃善良和正义!谢谢您充满正义的文章,带给更多人力量!希望严惩凶手,告慰那个可怜的宝贝!
  • 39
    现在物质条件好了,学校好多小孩都知道未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这个事。这有点可怕,有的居然讲出杀人不犯法,荒谬啊!!这个未成年保护的本意是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不能判断自己行为的性质,但是如果行为人作案思路严密,行动决绝,手段残忍,那么刑法不应一味去保护,因为行为人只是年龄未够,心智早已成熟!
  • 38
    好气好气啊!含在口里怕化了的宝…死了白死?!已跟评好多。…不愿想了,一想一看“大连”都很抑郁!如果法律不公平,社会不要叼叼鱼死网破的悲剧!为何万万个儿童能守法,合法权益却不受保护?!法律是维护儿童犯罪权利?!继续维护它们的杀人纵火投毒?!
  • 35
    一定要严惩,杀一儆百!否则这个案子带来了的负面影响会有多大?那些许多心术不正的少年都以此来做教材,那么那时候的社会会有多么恐怖?我们的孩子还敢放心的去上学吗?
  • 35
    很可恨 小小年纪 就这样胡作非为 长大后可还了得? 三年教养就可以变好?不可能。这种人以后长大还会犯罪 法律真的必须要重新改革了
  • 34
    希望能有好结果,让法律约束起那些无法无天的未成年, 太可怕了,其实能看出来,从小就🈶这种恶习,长大那不得无法无天了!!! 支持田律师!法律是用来支持正义的……
  • 34
    少年人的恶是真的,纯粹的恶
  • 34
    支持田律师,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如果中国的法律会保护这种人渣,那么社会就会乱。11岁女孩同样是未成年人,谁来保护。
  • 32
    法律肯定有不完善的地方,这次的14岁熟童杀人事件正好印证了这一点。希望借此推动律法改革,立法部门应该好好思考一下,在目前中国青少年普遍早熟的现状下,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不需担负刑事责任,是否合理
  • 32
    重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迫在眉睫,不能成为少年杀人犯罪的免死金牌
  • 31
    支持正义,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 31
    法律不应该是一成不变的,特殊情况特殊对待,未成年人之间不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不然就成了保护杀害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不用负责,坚决支持姓蔡的被执行死刑,还被害女孩一个公道,也能起到威慑作用。
  • 31
    尼采说过,“人在体格上是一种退化的动物,但是他们的灵魂却日益强大,强大到可以超越任何猛兽而残杀、虐待同类。因为人有凶恶,所以才会弘扬善良。但是,没有反抗凶恶的勇气和力量之人,绝不是善良的人。恶,不是低贱的,也不是可鄙的,它可以使人通过捷径获得利益” 不将蔡某某这样的恶魔少年绳之于法,不知道还有多少无辜人受害
  • 30
    希望法律的漏洞能够被堵上,别让正义迟到甚至缺席!
  • 30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加油,田律师!
  • 30
    个人认为未成年人性教育还是更本问题,遮遮掩掩的性教育已经不能适应当代青少年儿童的身心发展。不光是性教育,家庭和学校的道德品质教育问题也是迫在眉睫,而不是只是在做表面文章,只是教会孩子们唱一些高调,而是要切切实实的去教会孩子们如何做人做事。出了问题,我们就会骂某某孩子,某某家长怎么了怎么了,道德品质如何败坏,如何人渣,如何如何。但其中实质,个人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所在,不是一个简单或者一个个例现象,是需要家长、学校乃至全社会共同努力和关注的一个问题。有的人只知道生孩子,生了孩子不去教育培养孩子,那么最后孩子造成的可怕后果,到底该谁去承担呢?!最后我也想说,没有做好承担义务的准备和心态,切勿“害人害己”,生孩子也需要“谨慎”(做为家长要有责任心有担当)!
  • 30
    中国就缺这种敢说实话的人
  • 30
    对于这种计划周密,目的明确,手段残忍,肆无忌惮的人必须严惩,无论是否未成年!建议刑法量刑多从案件具体情形考量,不能拘泥于年龄,有人未成年但心智已成年。不能让坏人游弋于法律框架外!
  • 30
    法律要保护被害人,而不是杀人犯!
  • 30
    它不是一个孩子了,它已经是一个恶魔了,希望田律师能够推动司法更进一步!
  • 30
    需要签名推动刑法,我也签,全国都支持严惩违法者
  • 30
    支持田律师,为小女孩讨回公道!
  • 29
    保护未成年人,应该是保护受害人而不是加害人。
  • 29
    得明白一点:法律的天职是保护遵纪守法的公民,而不应该最终论为罪犯洗脫罪名的依据,有罪和无罪有裁判的尺度标准,而不应该是罪犯钻了法律的漏洞就可以判定无罪的。否则,违背法律的天职就是另一种犯罪。
  • 29
    支持律师,严惩犯罪分子
  • 29
    本案毕反转
  • 28
    支持田律师 相信他一定可以的
  • 28
    浮躁的社会,正义的缺乏,需要正面的文化。
  • 28
    如果轻罚 是不是变相鼓励其他未成年人可以继续作恶?
  • 28
    不一定成功,但要有人去做。这才是社会进步的态度!
  • 28
    有情怀的律师👍 👍
  • 28
    田律师其人,专抓小畜牲
  • 28
    正义只会迟到不会缺席
  • 27
    未成年教育和法律真的特别重要,相信正义
  • 27
    相信会跟昆山龙哥反杀案一样成为经典案例,总要给个说法的
  • 27
    必须改革了。
  • 27
    得有人做!
  • 27
    死刑是不可能了,但愿判个无期不得减刑的就大快人心了
  • 27
    强烈支持,希望舆论不要被遗忘,长久的热下去,让事实推动司法改革
  • 24
    唉 心疼

作者: RESS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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