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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老胡这人,处女座,生于一九八二,身高一米八五,因为长得好,演得好,又是大城市上海的,近水楼台先得月,早早的就红了。因为出道早,大家都叫他老胡,实际真名叫做胡歌。胡歌人气很旺,口碑也很不错,不过我认为他不应该叫老胡,应该叫二胡。
可是胡歌,三十多岁,即将奔四的人,整天还顶着一圈男神的光环混迹在舞榭歌台,一会儿是麒麟才子,玉树临风,一会儿又摇身一变,俨然上海滩明台,十里洋场,如鱼得水,引得一群妙龄少女五迷三道,怦然心动,恨不能乱红飞过秋千去,晓风残月,以身相许。
啧啧,这还是经历过一场重大车祸,脸和脖子缝过一百多针的胡歌,倘若是没有车祸,一针未缝呢?
这个事情呢,薛佳凝或许不晓得,江疏影或许也不晓得,但是有一个男人晓得。
这个男人,不是已经被林心如抢了的霍建华,也不是被张歆艺夺走的袁弘,而是,广大女粉们“亲爱的热爱的”的“行走的荷尔蒙”,彭于晏。
彭于晏和胡歌同岁。二零零五年之前,他们都二十岁出头,赶上导演李国立要拍《仙剑奇侠传》,喊胡歌演潇洒不羁深情豪爽的李逍遥,彭于晏演南诏国长老义子唐钰,俩人相见恨晚,眉来眼去,竟将饰演女一号赵灵儿的宅男女神刘亦菲晾在一旁,真是牛嚼牡丹,暴殄天物。
有缘分的人总会在一起。若实在没有,创造缘分也要在一起。
胡歌上戏毕业时,说毕业典礼有个舞台剧,邀请彭于晏来看。彭于晏够意思,说你的戏,那我得去,从台北坐上飞机,几个小时飞到上海,到了现场,直奔主题。但戏开始了,迟迟不见胡歌登场,彭于晏想这么重要的出场,不要错过才好,于是坐那儿三个小时,一直等着,厕所都不敢上,等啊等,一直等到最后谢幕,胡歌同学这才姗姗来迟,露了个面,惊鸿一瞥。
彭于晏很郁闷,说我这千里迢迢,费劲巴拉的,就给我看这个?胡歌却一脸坏笑,说,我是让你来看戏的,又不是让你来看我的!
原来胡歌一直在外面拍戏,赶回去参加排练时,这部剧已经排差不多了,只好给他安排一个龙套,好歹算露脸,留一份念想。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果然,两人后来又合作了《聊斋》《少年杨家将》《风中奇缘》等等,合作越多,感情越深,因为胡歌演杨六郎时,彭于晏演杨七郎,后来,“六哥”“七弟”这样的称呼一直保留了下来。有人说胡歌是“仙剑留守儿童”,他说:“彭于晏还没结婚呢!”
于是有记者采访彭于晏就问:“你知道澎湖湾吗?”彭于晏不解:“澎湖湾,什么意思,我只知道澎湖是我老家!”记者也坏,腐眼看人基,说:“澎湖湾嘛,就是彭胡弯啊,哈哈哈……”
彭于晏知道是个段子,一笑而过。不过他对胡歌是真了解。
他去过胡歌家里,发现胡家很干净,简单而空旷,最大的特点是阳台上养了许多猫。这些猫里,有的是剧组送的,有的是捡来的流浪猫,还有猫大人生的猫宝宝,其中最大一只已经陪伴胡歌近十年,有时他去拍戏都会带着。
胡歌说:她喜不喜欢猫不重要,我的猫喜不喜欢她,比较重要!
正因为这么喜欢猫,所以彭于晏坦言:“六哥这个人特别特别喜欢猫,所以有时候我也在想,他到底是人还是猫?我怀疑,胡歌本来就是一只猫!”
(粉丝画的胡歌素描,像不像猫?)
彭于晏说的好。如果胡歌真的是一只猫,那就可以解释他为何能,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另外,既然都有九条命了,死都不怕,更何况青春不老驻颜有术什么的,自然也不在话下。
不过,有些事也是不好说。你看那些和胡歌差不多红的,以及甚至还没胡歌红的人,一个个都在玩什么?而胡歌又在玩什么?
你叫它一声,它能跟你你侬我侬吗?你收养流浪猫,那什么,它能给你生猴子吗?而且还收养那么多?
说到二,胡歌的故事就多了。这其中既有轻松的,也有沉重的,还有现在看来很无厘头的。
大概二零一零年的时候,胡歌拍民族风情电视剧《香格里拉》,在剧中,他扮演藏族青年抗日首领扎西,有一场戏是他受伤,扎西顿珠扮演的伦布和金莎扮演的和梅,两个人拿担架抬他,过百年老桥,桥下是汹涌的金沙江,水流湍急。
担架上的胡歌,一米八五大高个,份量挺足,金莎一个弱女子,走在前面,承担了担架上大部分重量,因而走得缓慢,非常吃力,这时胡歌作为多年“老戏骨”,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想,这走得慢不行,会被卡重的啊,因此就极其热心地,自作聪明地提醒了金莎一下。
古道热肠,急公好义,本来都是好事,可惜,也许是限于拍摄条件,胡歌提醒金莎的方式有点二:他用脚轻轻踢了下金莎屁股。
好在金莎和胡歌私交不错,后面的扎西顿珠也是胡歌妈妈的干儿子,自家兄弟,你知我知她知,谁也没对外说,这事儿就悄无声息了。
不料,二是可以相互传染的。扎西顿珠和大哥胡歌接触时间久了,比其兄更二。
有一次接受节目访谈时,他居然在现场爆料,旧事重提,说胡歌以前有件糗事,就是在拍摄某场戏时,从后面踢金莎的屁股。
此言一出,台下大片大片的胡椒粉们交头接耳,一片哗然。
胡歌一听,也懵了,估计心里一万匹草泥马跑过,不过反应挺快,赶紧打圆场说:“这个这个,有一点我要更正,我踢的不是金莎的屁股,我踢的是她的背,我是用我的一种方法,来缓解大家拍戏的时候这种压力,然后呢,就是背了很多骂名。”
于是又聊别的,聊了一圈,又转回来,扎西顿珠这次还是不长记性,说那次胡歌踢金莎的腰,怎么怎么地,胡歌一听,我的兄弟啊,你这情商可真让人捉急,这是做节目,不是兄弟聚会喝酒吹牛啊,对于女演员来说,屁股敏感,腰不敏感吗?背,背,这里只能说背好吧,亲自又纠正一次!
尽管如此,节目播出后,网上还是吵得乱哄哄的,说胡歌拍戏时踢了金莎的屁股,也有说背,也有说腰,争论得不可开交。
卧槽,这可严重了,搞不好,网友一旦上纲上线到“剧组霸凌”,那胡歌一贯的美好人设,岂不一夜之间土崩瓦解?
正在千钧一发的危难之时,人家金莎出来发了条微博。不得不说,金莎对老胡也是仗义,这种事儿,她说和别人说可大不一样,她说,事半功倍,一句顶一万句,如果胡歌说,则只能是越描越黑。
不得不说,金莎真的很聪明,她说胡歌当时踢的不是背,也不是腰,更不是屁股,而是——尾骨。甚至,金莎根本就不承认那是踢,她说胡歌那只是用脚轻轻碰了一下,而已,怎么能叫踢呢?
并且她还解释,说这只是一件乌龙事件,应该是为了节目效果,当时拍戏时“老胡185的个子实在太重了”,自己走路慢,太慢的话会被不断卡重,所以胡歌“用脚轻轻碰了自己的尾骨和腰椎之间的位置”。
果然,金莎一说,一场由访谈和损友引发的风波,很快便烟消云散了。
在娱乐圈,大家不都明哲保身,各人自扫门前雪吗?你这仁慈友爱干毛线啊?尤其是那只不安分的臭脚,你提醒也就提醒吧,你伸脚干嘛?这也就是遇上了畅快的金莎,万一遇上个拎不清的,说别人咸猪手胡歌咸猪脚,那你还要不要脸面的呀?你让我们这些死忠粉情何以堪啊?
唐嫣在唐人公司的时候,和胡歌是同事,两人一起合作过李国立等导演拍摄的《仙剑奇侠传三》,这时公司有一位负责宣传的女同事,平时挺低调,长得很有特点,胡歌就跟唐嫣说了一通这位女同事的“故事”,唐嫣还听得津津有味,并且信以为真。
直到两年以后,偶然有一次,唐嫣发现,胡歌竟然在骗她,而且骗了两年!
原来唐人公司当时那位女同事,长得跟导演李国立颇有点相像,年龄上正好是李导的子女辈,于是胡歌就跟唐嫣开玩笑,神秘兮兮地说:唐嫣,我告诉你个秘密,你可千万别跟别人说。唐嫣说好啊,啥秘密,我不跟别人说。
胡歌说,那谁谁你知道吧。唐嫣说知道啊,她怎么了?胡歌就说:她呀,为人太低调了,特别低调,实际她是李国立导演的女儿,看不出来吧?
唐嫣就惊了,然后恍然大悟的样子,说:怪不得我看他们俩长得那么像,这人真是太低调了,果然是家教好,特别有涵养!
胡歌也是不愧演技好,愣是憋着没有笑出来,然后这一憋就是两年,直到唐嫣自己发现了,才找他秋后算账。
他却大笑着说,我当时就是开一玩笑,其他人都没相信,你为什么会相信,哈哈哈。言外之意,竟是唐嫣自己的问题——太单纯,没心机。
唉,人家女孩子信任你,相信你,你开玩笑人家都信,这意味着什么?
真是二得不能再二。明明说过“如果找女朋友,唐嫣是最佳人选”,最后却因为做什么“整蛊专家”,为了帮别人放松,而让自己的肥水外流,失之交臂,你说二也不二?
那一年胡歌拍《天下无双》,认识了学姐薛佳凝,后来两人恋爱了。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命运无常,就像没有天气预报的风。
亘古以来,我们人类的悲哀是,可以看到日出日落,可以看到云卷云舒,但是我们看不到风,看不到风在风起以前,其实已经确定了接下来将会去到的方向。
胡歌和薛佳凝刚恋爱半年,忽然出了车祸。车祸很严重,女助理张冕遇难,司机小凯吓傻。胡歌本来坐在副驾驶上的他,临时被张冕换了座位,经过六个多小时抢救,缝了一百多针,四天两次全麻手术,最终幸免于难。
得知张冕遇难,胡歌伤心至极,认为张冕是为保护自己才遭遇不幸,于是不顾满脸纱布,非要从香港回上海去参加葬礼,不被医生允许后,经纪人带他散心,逛到半夜,找了个地方吃东西,胡歌点了许多菜,竟然都是张冕爱吃的。
后来经纪人问胡歌:小凯怎么办?出了这么大事,你还用他做司机吗?胡歌说,用啊。经纪人说:你不怪他?胡歌说,全世界都可以怪他, 我不能,他已经很自责了,我怕他走弯路。
为了报答张冕的“救命之恩”,胡歌在停工休养的那一年,在女友薛佳凝的照料下,在好友袁弘的陪伴下,写了一本叫《幸福的拾荒者》的书。书的全部版税和收益,都给了张冕父母。他还以张冕的名义,在云南捐赠了一所希望小学,并以张冕的名字给小学命名。
走马灯般的影视圈里,都说是勾心斗角,人走茶凉,见利忘义,可是胡歌,你为毛这么善良?你有情有义的简直不像个演员,你造吗?你说你,是不是二?
而是一名导演(新晋的)。也是一名作家(八零后)。还是一位赛车手(冠军级)。
以前的韩寒和胡歌,看似八杆子打不着,其实两个人都生于一九八二年九月的上海,并且,胡歌只比韩寒大三天。
北京开奥运会那一年,胡歌发新专辑,其中有一首主打歌叫《毒药》,请来当时声望如日中天,也出过两本《毒》的韩寒担任MV导演。韩寒这个人,头脑里经常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
他导MV,有场戏在近百米深的悬崖边开拍,韩寒却让胡歌折起了纸飞机,并许诺说:胡歌,如果你折的纸飞机能在空中盘旋五圈,我就给你一万块!
胡歌不晓得韩导啥意思,真的照做,拿着自己折的纸飞机,在空中一连试验了好多次。结果很遗憾,每次都只差两圈——胡歌折的纸飞机只能在空中盘旋三圈。
胡歌大叫遗憾,并问韩导,这么做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韩寒大笑,说:你折的纸飞机,如果能在空中自然转五圈,后期特效,就能省下一万块!
当“整蛊专家”胡歌同学,有朝一日遇到更加鬼灵精怪的韩大导演,居然毫不设防,如此轻信,你们说他二不二?
二是一种天赋,与生俱来,天生的,所以不在于有没有观众,更不在于有没有伴侣。
比如在二零零九年,也就是和韩寒合作过的第二年,胡歌在博客里,也写了一篇文章,长达一千多字,内容十分创新,是两个小人儿对话。多年以后,在剧组接受鲁豫采访时,胡歌还谈到过这篇文章。
说有一天晚上,胡歌吃多了,在雨里走了一个小时,本来目的是帮助消化,但是在路上看到了一只鞋,于是多看了一会儿。
要说这鞋,也就是普普通通的一只鞋,它不是彭于晏的,不是霍建华的,也不是袁弘的,更不是薛佳凝或者江疏影的。
胡歌在意的是,这只鞋,只有一只,横在路中,淋在雨里,特别扎眼。
于是他就站在那儿观察,“左看右看前看后看都没有看到另一只鞋,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只有一只鞋,另一只鞋去哪儿了呢?然后我就站在那儿等着,顺便抽根烟,我觉得在雨里抽烟特帅。”
结果,等了半天,另一只鞋也不见踪迹,路人也毫无反应,全部对鞋视而不见,倒是有几个人转头看他,可能觉得这人有点不太正常。
胡歌说,别说路人,他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正常了,本来对那只鞋只是好奇,后来觉得它可怜,再后来开始同情它了——那天晚上又下着雨,又那么冷。对于鞋来说,一对和一只,不是孤单不孤单的区别,而是一对才能称为鞋,一只就什么都不是了。
“或许它不愿做鞋呢,老被人踩得滋味不好受。”“我觉得它在雨里更像一只船。”“这个世上少了一对鞋,多了两只船。”
最后他说,我是喜欢猫,安静,独立,善解人意。可猫不能带着到处跑,它喜欢待在一个地方,害怕陌生的环境。我一开工就老往外地跑,养条狗就没这烦恼。
他还说,自己正琢磨不同种类的食物在4摄氏度的环境下,各有多长时间的保质期。后来发现,比如小笼包,超过三天就会长霉点。比如无锡小排,超过四天就会变味。比如鸡汤,没有接触过口水就可以放很多天。比如披萨,可以放一个星期。比如云吞面,最长放过五天。
于是得出结论是:食物的保质期比爱情长。食物可以放进零下二十度的冰柜,爱情可以吗?
无论是独自莫凭栏,雨中看鞋,还是一个人在家,研究食物和爱情的保质期谁长,都表现得不太像个正常人,这不是二是什么?
可是,为什么觉得这种二,直抵人心,意有所指,反而更具哲理,更加无限逼近人之为人的本质呢?
综上,胡歌其实就是个二货——总是习惯为别人着想,周到而细腻,有趣而精致,总是很相信朋友,有时也享受一个人的孤独、思考人生,自己却不很计较个人得失。
鲁豫曾经问过胡歌,说这样会不会很累?他说,习惯了就不累了,不这样,反而可能会很累。
二货胡歌,简称二胡。这样的二货,这样的胡歌,这样的二胡,谁不喜欢呢?
曾经,柴静给冯唐写过一篇影响挺大的文章,标题叫做《杂种冯唐》。乍一看好像骂人的,点进去才发现,原来是变着法儿的吹捧。以至于后来,柴静和冯唐都传绯闻了。
当然,我和胡歌不可能传绯闻,毕竟“是胡不是霍,是霍躲不过”。
所以比起人家,我这篇标题叫做《“二货”胡歌》,已经算相当客气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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