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大中国目前的基层行政序列里,权力最大的是派出所所长,特么的可以说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比如说,两个辖区内的小企业闹商业纠纷,一方拖欠货款,合理的处理方式当然不是去官司,今时今日谁打官司谁撒币,有本事的,把当地派出所所长请到对方那里坐一下,“你说你故意欠钱不还,是不是一开始就想好了合同诈骗啊?跟我回所里协助调查一下?”基本上来这么一下,对方都会吓尿,能还钱都是当场就还了。
至于在辖区内包娼庇赌,操控拆迁(派出所所长是很多钉子户背后真正的业主),那就更是司空见惯了。只要所长们愿意,生财之道多的是。更关键的是,在这个街道乡镇级的辖区内,没有其他人可以对他形成制约。在我国的权力体系结构上,镇长或街道主任跟派出所所长是没有相互隶属关系的,恨不得一个镇长分分钟就被大权在握的派出所所长整出翔来。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派出所所长的挣钱能力,比地级市的普通局级干部,要强得多。
老蛮什么时候沦落到微博评论一路的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