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北大某个奖学金项目混了三个月,有一门课是李玫瑾教授讲授犯罪心理。
长期关注法制新闻的人应该很熟悉李教授,她长期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任教,被誉为“犯罪心理画像第一人”。
犯罪心理学研究是在获得犯罪行为信息、目标指向信息、物证信息的基础上对作案人、作案精神状态、行为背景作出分析与判断。
犯罪心理学可以帮助警方描述嫌疑人属于哪类人,从而缩小排查的范围。
即便如此,李教授还是认为:哪怕对嫌犯/罪犯的居住区域、年龄、家庭背景等分析都是对的,也不等于能破案。
李教授的观点对我影响很大。
以前我们在报社采访恶性案件时,有个常规操作:去现场扫街,以及去嫌犯老家。总想挖出关于嫌犯的一切。
后来发现,这是很难完成的,我们只能努力还原犯罪过程,至于深层次的诱因可能永远没法探明。
可现在,许多自媒体真是“艺高人胆大”,不去现场,不大量采访,就敢坐在家里“破案”,还美其名曰“非虚构写作”。
自媒体本就毁誉参半,同仁更须洁身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