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我总结了一下,大概几个要点:
一是统一社保费征收主体(也就是19年1月1日社保交给税务收)好处特别多,只有把社保收缴的力度提上去了,才能为企业将社保费提供空间,所以这个原则不会变的,谁说也不可能改了;
二是总理提的两点要求:“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和“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特别有道理,我们一定会在19年1月1日前照办,到了19年1月1日后,我们也只是把社保交给税务收,别的不变,我们很听话的啊;
第三点很长,基本是表决,但不是给总理表决心,基本意思就是:我们会抓紧研究如何提高社保收缴力度,确保社保收缴转移到税务部门后,没有钻空子的情况。
之后就是对社保工作的开展做了阶段性总结表扬,我们之前做的也不错了,现在会继往开来再接再厉。
好了,总结一句话就是:你说你的,我们要继续干,而且加紧力度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