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竹张先生 | 杭州长租公寓爆仓,挪用租房贷款和ABS是两码事

 昨天我刚刚点明长租公寓挪用租客租房贷款蕴含巨大风险,严重损害租客和房东权益,今天就看到有媒体报道杭州鼎家长租公寓爆仓,4000户租客受损。

据媒体介绍,杭州鼎家长租公寓的租客通过网贷平台的APP贷款,一次性把租金付给了鼎家,涉及6家P2P网贷公司,其中涉及资金最多的网贷平台是51返呗(现更名为“爱上街”)。利率不清楚,但是绝对比银行的高太多了,不仅在利息上要赚房客一笔,而且如今鼎家破产,房客不仅拿不到先行支付的押金,还要每个月按时给网贷平台还钱,而收不到租金的房东已经开始准备收房,这4000租客真是惨。。。

我查了一下,鼎家真正的破产日期,应该是20号,而不是23号,因为他在20号就贴出了破产通知,今天被媒体爆出来,肯定是因为昨天掀起的长租公寓批判之风。下面这个鼎家长租公寓的跑路公告跟前段时间p2p跑路公告如出一辙,简直就是一个模板写出来的。

在破产通知发布后,鼎家一名负责人直接告诉租户:“没钱退押金,更没钱退房租。”鼎家是真的没钱了,因为他们自己员工的工资都发不出去了。目前,鼎家的租户及业主组成了大大小小的维权群,想通过协商或者法律等途径挽回损失。

按照目前律师所述,房东的权益受损最大,无权赶走租客,法律对租客的权益保护甚至高于破产清算,建议房东去起诉鼎家拿回租金,或者等到租客租赁期满,这不是搞笑嘛,鼎家要是还有钱,能走到工资发不出被迫破产这条路?更过分的是,连认定鼎家是诈骗都做不到,因为钻了法律盲区。

所以,长租公寓资金链断裂破产,卷走租客贷款资金人间蒸发,房东和租客权益严重受损,不是一个推理的结果,而是实实在在已经发生在身边的事情。

至于这满地的窟窿到底是房东吃亏来填,还是房客吃亏来填,那就不好说了,但是法院和社会都是支持弱者,我昨天说可能55开和稀泥,现在看,估计和稀泥的时候要37开。这才4000户,要是40万户甚至400万户租客被赶出家门流离失所,一定会社会大乱。

大部分房东都是良民,真正能凶神恶煞赶走房客的房东是极少数,尤其是在这些房客也是良民已经支付一年房租并且无力再承担几万租房贷款的前提下,所以这里我要再度提醒一下房东,谨慎签约,即便签约也一定要和房客取得联系,长租公寓可以代收房租,但是绝对不允许长租公寓挪用房客的租房贷款,向房东支付租金一定是在向租客收取租金之前,至少也要是同时,否则将来吃亏的是你自己。

杭州街头的4000户租客和对应的房东,他们招谁惹谁了,凭什么遭这个罪?这么挪用租客的贷款资金不是故意犯罪是什么。

挪用租房贷款和ABS是两码事

鼎家长租公寓爆仓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在没有支付房东租金的情况下,利用网贷平台P2P的贷款一次性收取了租客的租金,然后挪用了这些资金做其他事情。当公司发展的一切顺利的时候,所以的收益归自己,美其名曰自己敢于冒险,还愿意自己给自己做担保,承诺一定还款。但是真等到爆仓的时候,来一句账面实在没钱了,自己有心无力,让全社会来承担他的损失,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

这几天,有些人说,长租公寓这么玩,是ABS,是资产证券化,能促进长租公寓发展,这种言论是非常错误的,不懂装懂,半桶水乱响,有严重的常识性错误,误导舆论,我今天就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ABS。

资产证券化(ABS)是指将流动性较差但具有相对稳定的可预期现金收入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得以变现的过程。

很绕口是吧,我举个例子给你们解释一下,假设你购买了3000万的设备,扣除折旧年收益率10%,那么你每年可赚300万,这个时候你不满足于现有的规模,你打算继续购买更多的设备去赚钱,但是你手里没现金了,怎么办呢。

你把这3000万的设备资产,打包成一个证券,按年收益率9%当成一个债卷去出售,你抽1%管理费,市场同意以3000万元购买这个资产包,那么你手里就立刻变现了3000万现金,然后你拿着这3000万,再去买一个设备出租,如此循环。这样你赚了大钱,社会资金得以流入最需要的地方,互利双赢。

注意这里的重点,你首先是购买并拥有了3000万的资产,这个资产预期可产生稳定现金流,你才能使用ABS把他卖到3000万,这还需要你找担保人补足质押率,因为3000万的资产直接套现,一般只能套1500万左右,这里有个质押率覆盖风险的问题存在,这个信用差额,只能靠担保企业的信用补足了。

如果你只付了300万的首付,其他的分期付款10年付清,然后你就想拿着这个东西包装成ABS卖3000万的现金带走,你当投资人傻么?至于说你承诺将来一定会付清剩余2700万,这项目肯定赚钱,所以你现在拿3000万购买我这个300万的资产不用担心,那都是鬼话。承诺要是有用的话,你为什么不向银行承诺你将来一定还钱,能还钱的原因只是因为这个项目你说他肯定赚钱,然后让银行痛快的批给你3000亿让你去发展规模?

银行不给你,是因为银行不傻,没有足够的底层资产做质押担保,不管你把你的项目赚钱能力夸的天花乱坠,银行理都不会理你,风险过大,本银行庙小容不下,请找风投基金。

目前,采用ABS模式只是少量长租公寓的部分选择。中国目前租赁人口已达1.9亿人,住房租赁市场年租金已超过1万亿元。长租公寓的租户,按照月租2500一个月计算,一个租户一年需要贷款3万元,链家的自如在北京城能2个月推出8万套房源,全国所有中介的长租公寓一年哪怕只按100万个租户贷款来计算,每人3万,那也是300亿规模的ABS,你去查查中国目前销售的ABS总共才多少钱,自如这么大的龙头,才搞了5个亿的ABS而已。

换句话说,大部分长租公寓的资金,不是通过ABS渠道募集的,长租公寓更倾向于和P2P合作一次性套现。长租公寓为什么不采用ABS去市场套现,而非要和网贷平台合作发放贷款,就是因为他们的底层资产无法通过ABS的审核。

按照ABS的规矩,假设房东报价月租1万,你一次性支付给房东12万,你才算购买了一年的租赁权,这个时候,你才有资格去ABS市场,把你已经购买到手的一年租赁权,打包成底层资产进行出售换取12万现金。如果你暂时拿不出钱买一年的租赁权,但是又想套12万的现金,那也可以,拿其他资产做补充质押,自己给自己空口担保市场是不认账的,因为那等于没有担保,所以需要你拿别人的资产来再次担保补充信用,要是底层资产从账面上都明显不能充分覆盖风险,那还有什么好谈的。但是如果你底层资产严重不足,你觉得那个企业会帮你做额外担保,你当担保人傻么?实际上,如果拿着价值3万的租赁权想套12万的现金走人,就算有人担保,市场投资人也是不认账的。

如果你仅仅支付给房东3个月的房租,就算你和房东签的是10年的合同,那也不算你已经获得了10年的租赁权,只能算你获得了3个月的租赁权,其余的9年合同仅仅是一个可能会赚钱的没有落地的项目而已,不算资产,所以你去ABS套现,只能套3个月的钱出来,绝对不可能拿着10年的租约就能空手套出10年的现金,那样从ABS骗钱也太容易了。租约不代表租赁权,不能构成底层资产,你付完钱,这个租赁权才算你的,才能算你的资产,这里再强调一次。

而找P2P合作就不一样了,只要你能找到人愿意和P2P签贷款合同,P2P就立刻放款到你指定的账户,至于这个钱到底干嘛去了,P2P不管,这总比贷到其他地方保险。而长租公寓拿了钱之后,根本不让房东知道这笔钱的存在,直接放飞自我想干嘛就干嘛去了。

所以,正常的ABS,需要你先购买完整的租赁权,然后你才有资格把这个租赁权当底层资产进行出售,这中间不需要任何网贷平台的参与,而那些需要找网贷平台贷款租房的合同,清一色有鬼,一次性套现出来的资金,长租公寓绝对不会老实的交给房东的。

只花300万买的资产,能3000万卖出去,仅仅承诺我会按时付款,就能套取2700万的现金,正常的市场有谁会这么傻?但是那些被长租公寓套路的房东和房客,真的就这么傻。

精选留言
  • 1130
    为什么政府看不到这种社会危险,任由这些中介胡来?
    3057
    作者
    金融违法行为,通常都是领先于立法的,因为他们会绕开所有现有的法律,以完全合法的形式做非法的事,否则就是低端犯罪分子了,高端金融玩家不屑于这么玩。
  • 1322
    本人会计大学教师,发现你比我讲的易懂多了,惭愧。
    1819
    作者
    我天生就比较喜欢做科普工作。。。。
  • 829
    我在农村,没网没WIFI,为了赞你这条发文,我走了几十公里的山路来到镇上,脚上磨起了许多豆大的水泡,鞋子也开胶了。本来想把家里的苞谷卖掉几十斤,在镇上坐车到城里的网吧赞你这条说说的,无奈天公不作美,今年收成不好,种的粮食只够家里吃,所以我只好在镇上的砖窑里打工,挣足路费。从砖窑搬一块砖到拖拉机上只给一分钱,为了100块的车费,我搬了一万块砖,十个手指头都磨出了鲜血,为了省下车费,我没贴云南白药创可贴,让血液自然凝结。之后拿到搬砖钱,我坐上了从镇上开往城里的汽车。来到网吧,一摸兜里,尼玛,没有三块钱的上网费了,少搬了300块砖。我只好在大街上四处奔走,守望着那些喝矿泉水的人们,当他们将矿泉水瓶从手中抛出的那一刹那,我就像守门员扑球般扑去了,生怕矿泉水瓶被别人抢去了,我赞你的说说又晚上那么一秒钟,你理解我迫不及待赞你这条说说的心情么?历尽千辛万苦,我终于收集到60个珍贵的矿泉水瓶子,拿到废品收购站换了3块钱的网费,来到网吧,终于赞上了你这条文章。
    1713
    作者
    你说的我差点都信了
  • 805
    先生这一顿捶,加速了此类公司破产,也就加速矛盾爆发,且看接下来法律如何处理吧。
    1630
    作者
    要是病毒式再繁殖个几年,规模扩大几十倍再爆发,那受伤人数又凭空多了几十倍,那才叫恐怖呢。。。
  • 1566
    昨天的文章传播得非常广泛,这是在行善啊
    1381
    作者
    希望杭州受害的4000余租客和对应房东的惨状,不会再重现与中国大地。
  • 910
    如果房东刚好又是靠房租还贷款,那事情就…
    1409
    作者
    你这么一说,如果有一部分房东是依靠租金来还贷的,现在不管,将来规模大了,覆盖全国之后,一旦崩盘,那么真的有可能引发中国地产的连锁崩溃。。。
  • 363
    ABS好像在华尔街之狼看到过
    1060
    作者
    次贷危机就是从美国租房贷款打包成ABS售卖开始启动的。。。
  • 285
    请问紫竹先生,那些4000个房客的信用会有污点吗?贷款还不起算谁的?
    936
    作者
    如果贷款不还清,算那4000个房客的,难道P2P会去找长租公寓要钱?他们不傻,他们当然知道谁好欺负。
  • 584
    我之前租的公寓就是资金链断了,老板卷了上亿跑了,而我,大学还没毕业,就背上万的高息贷款,还影响征信。跟我合租的“朋友”知道背上了高利贷,为了逃脱责任,不想还贷,说合同只签了我一个人的名字,跟她没有关系(我们约好租房签约那天,她说自己没带银行卡和身份证,我心想好朋友,没计较那么多,合同上就只签了我的名字,但实际上房子是两个人住的),剩我一个人风雨飘摇,被朋友背叛,没房子住,还没收入却要还几万的高息贷款,一边实习,一边跟着其它受害房东房客一起报警、起诉、曝光,折腾了半年多,身心俱疲。当然最让我心累的所谓朋友的背信弃义。 但是很残忍的是,即使我们当时曝光到央视,并且也到经济侦查科立了案,但是jf也没有任何强制措施可以实施,这真的是灰色地带。jc只能劝他们还钱。
    892
    作者
    钻法律盲区,不受法律惩罚,最坏结果就是宣布公司破产了事,如果成功了,那么自己名利双收大赚百亿,多么好的生意啊,不然我昨天为什么用贩毒都比不上来形容这门生意
  • 866
    先生大德!或许是你挽救了一次中国的次贷危机!感谢感谢
  • 719
    清楚透彻,赞! 这其实就相当于把别人骗进当铺当喽,自己拿钱跑了。
    515
    作者
    你这个形容,简直太贴切了
  • 619
    张先生真乃人民的斗士!紫竹出品每天必读!谢谢!
  • 304
    什么ABS,这根本就是赤裸裸的空手套白狼
    539
    作者
    只有债权所有人才有资格把债权打包成ABS,贷款给租户的银行才拥有这个完整债权,长租公寓没有足够的资产权,所以就没有资格卖ABS,故长租公寓的那种玩法不是ABS,就是赤裸裸的和P2P联手骗钱。
  • 515
    现在有另一些公众号有言论说不需要紧张,因为ABS是正常金融手段,只需要信息足够公开。这要么是别有用心(洗地,自销),要么就是骨子里流着冷漠的资本血液,本来国内各方面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力,民众的信息更是不对称,资本还在显然的恶意诱导民众。这种行为骨子里透着罪恶。那些言论轻视民众的利益,不仅混淆概念,转移重点,还顺带嘲讽鄙视了一番民众知识水平。真是可恶。
  • 501
    是的,当时公寓公司的员工就告诉我,即使jc查封,即使法院起诉都没有用的,公司账上实际没有一点资产,全是负债。我由于自己受害,就向学校打报告,建议学校提醒其它毕业租房的同学,免得再像我一样,钱房两空,负债累累。但才疏学浅,人微言轻,利害关系可能陈述不到位,周围人只认为这个是一种新的租房服务,根本不当一回事。感谢紫竹先生振臂疾呼,言明利害,力透纸背,警醒世人,解我遗恨。
  • 274
    不应该把它逮起来吗?这不就是骗吗?
    470
    作者
    所以说他们钻的是法律盲区啊,这个处理起来很复杂的,没有直接对应的法律。
  • 102
    紫大,百度那个“财经pai”是你么?发的文章跟你的一模一样
    415
    作者
    我的以前有个简介是被抄袭观点次数最多的财经类公众号。。。,不过现在已经看淡了,碰到抄袭不加来源的已经没那么气愤了,大家都不容易。。。所以换个简介:紫竹出品,必属精品。
  • 389
    昨天转到我朋友圈,今天一看,我朋友圈起码10个人也把你的昨天的文章发朋友圈了!
  • 55
    怎么才能辨别是通过P2P签的还是ABS签的
    381
    作者
    这还用辨,你哪有资格和ABS签。。。能和你签的全是P2P
  • 380
    紫竹大大。看到你文章背百度那个毒瘤抄了,我都替你感到生气。百度百家号完全是业界的毒瘤,文章刚发布不久就被抄了,之后你还没有地方去申诉。好像还得关注他那个什么贴吧,贴吧里面回帖,然后等待人给你删除。他家连个客服电话都没有,完全就是为了给百度的网站新闻引流。百度这些年做的恶,罄竹难书。
  • 140
    中介不是马上把一年的租金都给房东了,而是一个月一个月地给,或者一个季度给一次。 然后我想知道的是,如果房子只租出去了一个月,中介公司现在宣布破产,租约还没到期,相当于中介公司拿着11个月的钱弄没了。 为啥这时候,房东应该来找租客?一开始不是中介给的钱吗?中介说没钱了,就来找租客? 租客欠的是贷款公司的钱。 但是租金是给中介收了的。 中介算是欺诈了吧?
    376
    作者
    是啊,从法律上,房东只能去找中介,但是中介不见了,没钱了,房东能怎么办,不愿意吃亏的房东就想撵走租客,把所有损失转嫁到租客头上,毕竟租客是弱势群体,但是租客不同意的情况下,就会爆发剧烈冲突。
  • 355
    恭喜杭州喜提骗都称号
    145
    作者
    墙都不服你就服你。。。
  • 336
    黑心肝了都。“聪明人”可真会玩啊,我自己有房子并且不止一套看到最新闻一直想这样涨房租就算房东也落不了好,会带动人工成本的啊,物价也会上涨的啊!结果不仅仅破坏物价这么简单,是真的吸血鬼啊!能收房租的房东损失几个月租金还影响不大,那些租客背着这么多高利贷还没有了地方住,可能还影响征信,逼急了真的会造成社会治安问题啊!
  • 85
    紫大先生,租客可以不给金融机构还钱吗?这样将损失就转移到黑心的金融机构了。
    331
    作者
    你没有正经工作,断掉所有亲友的联系流浪个一年,他们也拿你没辙,否则的话,P2P有专业催收队伍,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把你弄的灰头土脸。
  • 328
    我现在就住的自如整租,今天看到朋友圈的自如管家有转发细底文章,但那些都没讲到点子上。中介用不属于他们的资产和租客的信誉来套取大量现金,真的要好好监管了。
  • 156
    这就是特么的诈骗,从骗租客签了贷款合同开始就是一个骗局。
    313
    作者
    事实上他就是诈骗,但是从法律意义上,他不是诈骗,世界很奇妙吧。
  • 284
    我的金融知识以后就拜托先生了⊙ω⊙
    298
    作者
    每天给大家做金融科普
  • 294
    十有八韭,韭死一生啊
  • 96
    看法律界的发言基本都是租客可以继续住,房东无权收回。 这下房东栽惨了,不过有相当一部分房东是因为听信中介许诺的高租金。在房价奇葩,租售比畸形的背景下,这种结果不知道说啥好了
    276
    作者
    这东西闹起来,不讲法的,没人出钱的话,最后一定是房东和房客之间的暴力解决,谁蛮横谁占便宜,不信你看呗
  • 269
    朋友圈和微博简直是被昨天的文章给刷屏了,居然有那么多好友都关注同一个公众号,果然是人以群分
  • 107
    鼎家事件中,租客签的是两份合同,一是与鼎家一年期一月一付租房合同,二是与P2P签的一年租金借款合同,租客实质是一次性交给鼎家一年房租,鼎家分次汇给房东。现鼎家跑路,房东次月未收到鼎家支付房租,则房东与鼎家的合同关系可依法解除并收回房屋(因为鼎家只有未完租约而无租期);租客向鼎家支付一年租金而未能住满,鼎家行为涉嫌欺诈;租客向P2P公司信用类消费贷款,理应逐月还清,但P2P若未将贷款金汇入贷款人帐户,而汇入鼎家帐户情形时,租客可起诉停止偿还。最终,房东次月应收回房子或与租客重新签约;租客应起诉鼎家诈骗以及搬出或与房东重签,可停止还贷;P2P公司应起诉鼎家职务侵占;鼎家相关人员尽快自首退赃。
    236
    作者
    这个法律解释,就是把所有的锅甩给租客了,租客哪来那个本事和P2P怼,也没那么胆子停止偿还P2P的钱,如果他有这个通天的本事和胆子,他也不会是一个需要贷款的租客了,最后唯一的结果,就是租客被赶到马路上流离失所。。。人数少的时候可能还不敢闹事,人数一旦多了,绝对出乱子。
  • 235
    擦,全是套路呀,我在杭州,我都听说好多房产中介都是要求租客直接缴纳一年两年的房租,房客没那么多钱的都是要求申请网贷一次性缴纳,说是如果一月一交的话是全款,申请网贷一次性缴纳可以打九折,我听说这事的时候就觉得这不坑人的吗,就觉得有点不靠谱呀。原来坑在这里。。。
  • 211
    把高端复杂的事说得简单易懂,也只有紫大你了!华尔街网有篇付费文就是抄的你的思路!
  • 204
    其实,说白了,p2p公司,跟长租公寓,大体可以认定为是一条船的,表面上看p2p也是受害者,其实,就是p2p跟长租公寓共同做局,p2p方,是合理的把投资者的钱消化掉!而长租公寓,又把租户与房东玩弄于鼓掌之间,钻法律的空子!偷偷说一下,跟一个朋友,期货公司的高层!吃饭的时候,说了一句话,游走在法律法规,政策监管的盲区,才能挣快钱大钱!现实就是这样…太多想说,但又无力去说了!
  • 199
    找房子的时候就碰到两个这样的中介,说押一付一,通过会分期和蘑菇租房这种第三方交费。我问他们这个是类似于贷款吗,他们说不是,这个就是交房租的平台,后来我搜了一下其实就是租房变贷款 又百度了一下中介的名字,我说我不租了,因为网上说你们公司是有名的黑中介分公司,人家给我来一句,你不能因为一棒子打死一群人,只说别人不好怎么不说是自己的原因,我也是服了这群狗东西了
  • 102
    我今天看了自如ABS的交易结构,贷出资金方是把对租客的债权转让给自如,这样自如就拥有底层资产了,然后就可以发行ABS空手套白狼。但我也挺疑惑的,除了承销的券商和租客,其他方都是链家(自如)控制的,而自如本身既不拥有房产,也没对房东履行责任预先付款,哪来什么“资产”,不就是毫无成本套现吗,为啥这也能发行
    188
    作者
    所以自如只发了5个亿的ABS啊,休息了一年,今年初拿到了40亿的风险投资,才有能量继续发下一批ABS,因为ABS要求你先投入10个亿购买租赁权,才有资格发10个亿的ABS,你手里只是拿着几千亿的租约,就想空手从ABS一次性套几千亿现金出去,那不是白日做梦吗。
  • 181
    这个脓包早挤破比晚挤破要好,张先生人民会记住你的
  • 42
    请问这种情况会不会类比cds(信用违约互换)更好一些?当然cds都是企业公司之间的,中介公司对个人还不提前解释清楚我觉得是店大欺客了。。。
    173
    作者
    风险只会转移,而永远不会消失,你记住这句话,就知道CDS的本质了,没有CDS,美国次贷危机最后不会死那么惨。
  • 32
    从这个套路来看,损失最大的应该是贷款公司,毕竟它是真金白银付了钱给中介的,但是依照贷款公司最起码的风控水平它完全能预计到中介跑路的风险和租房者有足够的理由不继续还贷,那它为什么还要一次性打款给中介?租客不还钱了它找谁哭去?
    171
    作者
    那你觉得,P2P还能找到比这个更优质的客户吗,其他领域的客户,坏账率更大
  • 26
    中介宣布破产后租客可以不还网贷的款了吗?这样算不算租客违法或者影响信用?
    146
    作者
    算,必须要还,自己签的合同自己要认账,法律不管你是不是被骗了。。。所以说租客很可怜
  • 142
    昨天的文章真跟做铺垫似的,佩服
  • 33
    看了两篇文章,还有有点不明白,房客签贷款合同是不知情还是知情但不清楚后果?如果不知情,那合同应该无效啊。
    134
    作者
    这个。。。请问你如何给法官证明你不知情,这个几乎不可能证明。
  • 134
    写的条理清晰,举例简单明了,起码让大部分人都能看懂???原来金融有这么个玩儿法,真是大开眼界!
  • 129
    昨天和今天这两篇文章我都推给我那些刚工作和明年马上要工作的学生们看了,让他们租房时长个心眼,您这文章太及时了
  • 41
    透支提取出的钱去哪儿了?小白不懂就问
    124
    作者
    他拿出去放飞自我了,想干嘛就干嘛,谁也管不着。
  • 102
    昨天刚看完紫大的文章,今天在公交车上就听到了鼎家爆仓的消息
  • 100
    这难道不是挪用资金吗?拿着房东的合约到p2p上套钱出来,挪用到别的地方,赚了算自己的,亏了两手一摊,清算破产,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 27
    租客有能力每月还贷,为什么要一次性贷一年房租,按月交租金就好,还贷款,脱裤子放屁
    99
    作者
    因为长租公寓想要一次性套现啊,他哪管租客需不需要,他需要,你就得贷款给他用。
  • 51
    被坑惨的房东路过,损失并不会5:5,而是10:0。租赁法明确规定租金到期不满30天,房东无权要求租客走人(押一的由来)。即使租约到期,房东可以口头要求租客搬离,但是房东无权强制租客搬走(划重点),房东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法律救助(我花了一年半寻求法律救助)。租赁法还有明确规定,租客确有困难找不到新住所,一旦搬离无法正常工作生活的,房东不能要求租客搬离。(原文不记得了,大概是这个意思,遇到这种情况诉讼程序都走不通)。总结:懂法(恶霸)的租客完全可以一直合法居住下去。长租公司利用法律漏洞(保护弱势租客的规定)骗的是贪图高房租的房东,租客免费住满五年合约期再搬走,已经算是善待房东的了。因为即使租客主动付房租给p2p公司,房东也休想收到分文,租客自然可以理直气壮一分不付,合理合法的一直住到租约到期为止。房东不服,欢迎去告,租赁法自会教房东做人!必须重点强调:99%的租客都是天使,第一时间就主动放弃了租赁法赋予他们的“弱势租客准永久居住权”,不能不说是纯朴善良,道德高尚啊。
    91
    作者
    我和你说,中国的社会底层反而是中国最善良,最不敢惹事的一批人
  • 89
    看了你的文章,感觉自己都要变成百科全书了,准备把以前没看的,都看一遍~简直是人才!对了,我就是中介,传统小中介,只赚辛苦钱
  • 83
    感谢紫大把这个这么生动形象的解释清楚。。。
  • 21
    张老师,谢谢你的分析,今天的内容我有一点不同看法,ABS的基础资产不一定要拥有所有权吧,比如高速公路收费权也是政府特许高速公路公司的,高速公路公司并不拥有所收费用的所有权;同样,自如与房东之间签署资产管理协议,也就是房东愿意把收租金的权利让渡给自如,由其代收,当然这风险很大,但这不影响ABS的成立。影响投资人是否愿意投资ABS的除了底层资产即租客租金外,更多是其它增信措施吧。所以问题的症结不在于平台是否要先付钱给房东,即使不先付,资产管理协议一签,收费权就让渡了,这不影响ABS的成立。不知这样理解对否,求解。
    81
    作者
    就算把未来10年的收费权都让渡给你,然后你就可以拿着10年的收费权,一口气套现10年的现金到你口袋里?你觉得可能吗?如果你带着钱破产跑路了,那ABS债券的持有人找谁要钱去?能没收房东未来10年的租赁权吗?
  • 79
    并非首例 杭州悦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杭州P2P暴雷前就失联跑路 人去楼空!千家房东与租客深受其害 其法人名下富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创都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沙分公司均已失联。 转载过来的。。
  • 26
    P2P平台可以把自己的债权资产ABS出去吗?
    77
    作者
    这个是可以的,P2P平台有这个债权,但是这个是典型的次级贷款,债券等级应为垃圾级,而ABS要求是AAA级,这里面的评级差的太远了,信用程度无法通过审核。
  • 72
    张先生的文章只要分享出去,就绝对有朋友继续分享
  • 70
    今早起床刚看到昨天的推送 结果中午就收到爆仓的新闻 真是太魔幻了
  • 68
    关注了270多个公众号,但真心只服你一人
    69
    作者
    辣么多
  • 64
    良心先生,你昨天的文章我也发到朋友圈了,你是个有良心的人,同样我也是,只是我没你学问高,没你看得透,所以尽一个良心人的能力转发了
  • 23
    有一点需要讨论的是,abs的底层资产基于现金流即可。本例中租客的房租可视作每月的现金流,作为底层资产发售abs,理论上讲这是没有问题的,和中介向房东购买多久租赁权无关。这里面的金融公司才有权发售abs,因为金融公司对租客有债权。(确切说是金融公司作为发起人打包资产池注入SPV来发abs)换句话说,如果金融公司一次性付给中介十年房租,金融公司也可以基于未来10年的现金流(来自租客的还款)发售ABS。但是为什么发的少,确实是个问题。我猜测一种可能是如作者所言,底层资产评级非常差,所以即使是abs优先级A也是个“垃圾债”,需要较高的利率才能发出去,中间的利润空间很薄。不过鉴于信用卡分期的回款现金流这种底层资产都可以发abs,感觉未来市场还是很广的……
    54
    作者
    金融公司的确有这个资格发ABS,长租公寓要获得资产才能发,如果要把债券评级从垃圾级提升到AAA,那需要相当多的资产进行额外增信,为什么17年8月自如发了5亿ABS之后一直等到今年拿到了40亿的风险投资才有资格筹备下一期ABS,因为拿到了40亿,他才有足够多的资产进行下一次的增信。
  • 53
    什么都不说了,发个朋友圈吧
  • 53
    花多少钱买东西就能抵押出去多少钱,不能只买了一部分就要抵押全部,没毛病!
  • 49
    我就是那种靠房租还贷的小业主,每个月到卡工资4000,房贷6300,没有房租收入直接完蛋的。房价太高,现在大部分刚需买房都得借首付,借的首付得还,房贷也得还,业主也挺惨的。租户担心业主涨房租,业主担心一些租户不爱惜自己辛苦挣钱买的房子。有钱的业主都不在乎那点房租,很有可能让房子空着都懒得租出去,把自己唯一房子租出去的业主也是弱势群体……
  • 11
    之前留言的那位LIPING先生应该是位真正专业的法律人士,把这个事件的法律关系说得很清楚,在这事件当中,房东确实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归根结底还是租客自己对中介盲目授信导致受骗上当,房东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义务与之共担损失。紫竹张先生在这个问题的立场上,有点偏袒租客了
    44
    作者
    不是的,从法律上来说,的确是租客自己签的字自己要负责,但是实际操作中,群体性事件,你看看哪个能严格依法办事,都是和稀泥,而和稀泥的标准就是谁弱谁有理,这是中国现状,所以一旦事情真的大爆发,一定是房东利益受损较大,这个和法律没什么太大关系。
  • 7
    这种长租公寓算一种金融创新吗?
    41
    作者
    这是可以写入教科书的天才级金融创新。。。
  • 33
    为什么胡景晖会说这是比P2P还大的雷?一般人可能只想到人数。长租公寓租客和P2P受害者的区别还在于,后者好歹是动过贪念,有自己犯蠢的一份儿,就算闹也觉得丢人。前者犯什么错了?如果你处理得不周全,这拨人可是一点都不会控制自己,尤其是这里面最多的是刚毕业的年轻人,没家没业,没任何顾忌。
    39
    作者
    没家没业的年轻人大规模闹事,那是最可怕的事情。
  • 3
    您所谓的长租公寓暴利,我不太明白暴利的点在哪里。从银行也好从网贷平台也罢,贷来的钱全部投入到新房源的获取中 经营者如何暴利?如果您所说的暴利指的是企业失败经营者卷百亿而逃的话,那么应该没有哪个企业是为了失败而去创立的吧!望您解疑
    39
    作者
    现在不需要赚钱,但是手头现金多啊,源源不断,想干啥就干啥,等市场全部占领了,如果赌赢了,那自己就是千亿级企业,如果赌输了,一句话经营不善倒闭拉倒,大钱在后面呢,看远一点,风险转移给别人,收益自己拿着的模式,一定可以赚大钱,从古至今都是。
  • 8
    紫竹同学,你是一个人写的还是一个团队呢?一个人得精力有限
    37
    作者
    一个人啊,如果是一个团队,怎么可能一有事就发个短信息请假呢。。。
  • 37
    我在券商做ABS的,ABS讲的真是挺到位,佩服佩服
  • 35
    前段时间租房子的时候也是的,当时看了房子之后觉得还行,一起的四个人一人交了一千的定金(注意,不是订金),回来以后发现四个人加在一起的租金达到了6800,还不算其他费用。遂决定退押金,然后发现短信上面写的是定金。。。交押金之前中介说的是押一付一,所以才给的押金。于是去中介的公司要求退押金,中介以定金交了不给退的理由拒绝了,然后我们报警调解。我们只有一个诉求,就是退押金。并且明确的告诉警察当时说的押一付一是要走贷款的形式这个方式我们并不知情,中介当时并没有说明这一点!我们几个人都明确拒绝贷款这种形式。最后调解无效,打了市长热线投诉,过两天反馈说这个定金退不了,如果要退的话可以走法律途径。但是当时中介介绍的时候的并没有录音,也就没有证据,想了想我们是处于不利的一方,所以押一付三的形式租下了房子。忘了说中介公司叫爱上租!最后提醒下刚出来租房子的毕业生,那种中介提供的押一付一的房子基本上都是走的贷款,小心小心外小心!!
  • 35
    紫大现在自如已经收敛了,我在北京8月中旬到期的房子续租上浮40%,朋友10月到期,昨天询价只涨了3%,可见曝光真是戳到痛处了,不然心虚什么!
  • 30
    紫竹先生讲的事实与金融债券的概念非常准确,对ABS描述的正确做法正是银行审查放贷控风制的基本理念。现代网络经济社会比以往更复杂,特别是在高层讲金融创新的大概念,如果没有把握好的度,并加强监管,很容易引起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我一直认为金融创新仅在于支付结算的改造,而不是资本变着法的炒作。这篇文章完全可以作为银行的教育案例。
  • 27
    这就是个脓包,感谢先生在这个包还没完全烂透之前扎破它,大善
  • 22
    去年杭州1818黄金眼还有很多案例,是租客莫名其妙被贷款,记者上门时,那些工作人员基本都地痞一样的,基本也没有后文,今年都没有了,估计是不是新闻了,今年最多的是被贷款整容,基本都是找工作啊还有整容医院说会返现,哎,这些p吐p,小微企业不敢贷,尽找些没经济实力没社会地位不敢惹事的主来割
  • 21
    紫大真是博才多学,你是我见过的最最最佩服的人了。每篇文章都是精华,每天晚上不看到公众号左上角的红点点睡觉都不安稳。赞赞赞赞赞赞
  • 20
    类似事情上两个月在上海也发生过 中介以高于市场价几百元的价格从房东手里租到房子 然后以低于周边市场价一两百元的价格租给租户 问租客是收了一年的钱 但给房东是一个月一个月的给 结果给了两个月之后就跑路了…房东强行驱赶租客但也不管用 好像还处于僵持阶段
  • 18
    上家公司是做ABS的,做投资者教育了多年都不及紫竹张先生这两天的科普!
  • 14
    紫大大,我是你忠实的粉丝,为了拯救我朋友圈那些懵懂的朋友,转了你两篇文章。
  • 2
    紫大,你的上一篇文章好像被抄袭了,我看见“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上今天头条文章里有些段落跟你昨天文章一样,但是后面引用出处不是你
    9
    作者
    关注我很久的读者都知道,网上有很多文章和观点都是抄袭我的?

作者: RESS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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